词条 | 药品使用单位 |
释义 | 涵义药品使用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成立并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和人事疾病预防、康复保健、戒毒等活动的单位。 种类药品使用单位有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血防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生服务站、戒毒所等等 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的药品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属于狭义的药品使用单位范畴。 2、《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了药品使用单位的内涵,把医疗机构以外的计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机构和康复保健机构等单位以法规的形式纳入了药品使用单位的管理范围。 3、《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了药品使用概念。本条例所称药品使用,是指用药人以预防、诊断、治疗疾病和康复保健以及其他调节人的生理机能为目的,向受药人提供药品所实施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及应用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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