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法院简介阳朔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位于山水甲天下的“中国旅游名县”(1996年李鹏总理题名)——阳朔县城龙岳路一巷82号。辖区面积1428.58平方公里,人口31万。人员编制73人,现有在编干警60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审判员41人,助审员3人,书记员6人,法警10人。有在职研究生学历9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0%。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职能部门,下辖白沙、福利两个人民法庭(2008年全部达到“五化”法庭)。2005年12月建成新审判综合楼(面积5300平方米),设有大、小法庭6个,调解室、档案室、视频会议室及干警办公室等53间。平均每年审执各类案件3000件左右。现任院长俸萍。 阳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狠抓队伍建设、审判改革和法院建设三件大事,为建设平安、和谐阳朔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建设和发展成果显著。自2007年5月起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院长致辞尊敬的各界朋友: 欢迎您光临阳朔县人民法院网站!在此,我谨代表阳朔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阳朔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位于山水秀甲天下的中国旅游名县——阳朔县城龙岳路一巷82号,辖区面积1428.58平方公里,人口31万。人员编制73人,现有在编干警60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审判员41人,助审员3人,书记员6人,法警10人。有在职研究生学历9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0%。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物质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中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县委和全县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 2010年6月, 在广西区高院和桂林市中院的关心、支持下,在中国法院网大力协助下,阳朔法院网站正式开通,并加入了中国法院网站群,成为中国法院网阳朔频道。法院网站的开通是我院贯彻落实科技强院,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促进审务公开,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信息互补、资源共享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而作出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把这一平台建设成为人民群众与阳朔县法院增进交流、加强合作的新阵地! 热忱欢迎您经常访问我院网站!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院各项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相信,有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阳朔县人民法院网站一定会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充实、提高,真正成为广大法院干警和各位读者的忠实朋友。谢谢! 阳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俸 萍 二0一0年七月一日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文件草拟和对外接待等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全院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干警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维护党章、党纪,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受理、查处对党员干警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立案庭:受理和审查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起诉和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并核定诉讼费用等;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五) 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一审公诉、自诉案件。 (六)民事审判一庭:负责审理属于本院管辖及辖区内(阳朔镇、高田镇、普益乡)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七)民事审判二庭:负责审理属于本院管辖的一审商事诉讼案件。 (八)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属于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九)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 (十)执行庭:负责执行本院审结、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具有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十一)法警大队:负责刑事审判活动中对被告人提押、看押、送押、警戒工作,协助执行并负责机关保卫工作。 (十二)白沙人民法庭:负责本辖区内(白沙镇、葡萄镇、金宝乡、杨堤乡)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十三)、福利人民法庭:负责本辖区内(福利镇、兴坪镇)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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