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逵事件 |
释义 | 杨逵事件又称《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4月6日,台籍作家杨逵,因参加和平民主运动,发表“和平宣言”,主张和平解决“国共内战”,并要求国民党当局释放“二·二八事件”中被捕者,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判刑12年,称为“杨逵事件”。杨逵,原名杨贵,1905年10月18日出生于台南新化镇。1924年东渡日本,半工半读,就读日本大学夜间部文学艺术科,并积极参加日本进步劳工运动。1927年返回台湾,参加抗日爱国的“台湾文化协会”和农民运动,曾任“台湾农民组合”中央党务委员。在此期间,先后多次被日本殖民统治当局逮捕入牢。1934年参加“台湾文艺联盟”,任该“联盟”机关刊物《台湾文艺》日文编辑。1936年1月,创办《台湾新文学》。该刊于1937年遭查禁后,他创立首阳农园,以种菜养花为生。1945年日本投降后,创办《一阳周报》,主编《力行报》副刊和《台湾文学》丛刊,介绍祖国语言文学。1961年出狱后,在台中市经营“东海花园”。1983年获台湾“吴三连文学艺术奖”,1984年又获“台湾新文学特别推崇奖”。1985年3月12日,这位有名的台湾抗日爱国民族解放运动战士因病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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