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葫芦河湿地,2008年8月6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陕西省重要湿地名录》。
延安葫芦河湿地从富县张家湾镇五里铺村到洛川县交口镇沿葫芦河至葫芦河与洛河交汇处,包括葫芦河河道、河滩、泛洪区及河道两岸1km范围内的人工湿地。行政区划上包括富县、黄陵县、洛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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