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释义 | 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于1983年,是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性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法承担国家、省、市质量监督部门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等检验任务。承担省、市工商部门委托的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新产品型式试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检验以及其他各类委托检验任务。检验领域涉及食品、化工、建材、机械、电器和轻工六大行业,近2000项产品(参数)检测能力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50多项产品(参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经江苏省质监局批准,在盐城质检所基础上先后成立了“江苏省轻工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风电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电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盐城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省质监局和盐城市鼎力支持申报“国家风电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0年9月29日上午,江苏省盐城市申报国家风电设备质检中心答辩组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汇报答辩,并获得第一名。2010年 1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科[2010]615号文批复同意在盐城质检所的基础上,筹建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是盐城国家质检中心零的突破,也是盐城质监系统载体装备建设新的起点。 我所是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单位,同时取得橡胶密封制品、橡胶软管总成和摩擦材料三个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资格,现有工业产品许可证高级审查员2名和注册审查员9名、食品生产许可证评审组长5名和注册审查员14名,有10多名同志取得3C工厂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许可、机动车安检、设备监理、计量认证、实验室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认证等评审员资质。 我所2007年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烟花爆竹检验检测乙级资格,并与2009年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烟花爆竹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单位。2009年有2人加入国家烟花爆竹标准化委员会,并承担《烟花爆竹旋转升空类》国家的起草工作。 我所是省司法厅授予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检验和省高院授予的产品质量仲裁鉴定检验机构,连续多年承担省质监局下达的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省工商局下达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以及省安监局下达的仓储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验任务。 我所内设机电部、轻建部、食品部、化工部和综合管理部五个部门,现有高级工程师14人,硕士研究生7人,工程技术人员占全所人员95%以上。3名同志被列为“江苏省质量系统12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3名同志被授予“盐城质监系统十佳检验员”;业务室被授予“江苏省青年文明号”、食品化工部被授予“江苏省巾帼示范岗”、盐城市质检所被授予“江苏省质监系统先进集体”、“盐城市级机关五好党支部”、“盐城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十一五”期间,我所积极实施“装备载体建设”和“科教兴检”发展战略,加大技术装备投入力度,承担了“生活饮用水”和“食品中兽药残留”两个省级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建成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09年1个科研项目通过市科技部门专家鉴定,并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10年承担省局科技项目两项,市科技局项目1项。 我所现有2座办公实验大楼,总部位于市区解放南路112号,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大冈基地位于盐都区大冈镇高速出口处,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占地20亩。2010年计划新建风电质检中心大楼1座,位于盐城西高速出口1公里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占地50亩。目前总部以食品、化工项目为主,大冈基地已机械、电器、轻工、建材为主(包括烟花爆竹、橡胶密封制品等许可证项目)。省电光源质检中心与建湖质检所(盐城质检所建湖分所)共建,规划于建湖县开发区。 我所一贯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质量求优、素质求高、检验求精、作风求实、管理求严、服务求佳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和自我完善。“打造一流质检高地”——是我所永恒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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