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许河事件 |
释义 | 抗 日战争初期,国民党顽固派破坏民族统一战线,在焦作市中站区(原博爱县)许河村,对我晋东南独立游击支队第二大队发动突然袭击,使我军伤亡惨重,这就是历史上的“许河事件”。 1938年12月5日(农历十月十四日),晋东南独立游击二大队队长汪家道,政委程明升,政治部主任刘聚奎率领部队开往焦作以西地区开展游击活动,是晚宿营在许河东一带村庄,次日行军至许河石桥,不料遭到国民党伪豫北专员郭仲愧等两个团以上兵力包围,阻挡我军去路。我部队首长一面再三与之交涉,讲统一战线共同抗 日之道理,同时命令我军退出枪膛里的子弹,以免不慎走火引起摩擦,以示诚意,我部队全体官兵整齐地坐在石河里,高呼“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口号,齐唱“国共合作,抗 日救亡,枪口对外”之正义歌曲,但正在谈判之际,丧尽天良的国民党反动派毫无受到一点感动,以数千支步枪,几十挺轻重机枪,手榴弹居高临下,突然一齐向我军开火,使我军在极为不利的条件下,被迫奋起反击。全体指战员无不义愤填膺,奋不顾身,英勇战斗,从午前打到午后,战斗非常激烈,两山相夹之石河变成一片火海,终因众寡悬殊等多种原因,我军伤亡惨重,牺牲副连长王士英等三十余人,受伤,失散五百余人,许河事件这笔血债,是日 本帝国主义给我们中国带来的不幸,是国民党反动派一手策划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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