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徐三畏 |
释义 | 徐三畏,字子敬,号理斋,万历朝兵部尚书。其先祖徐政,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初迁于任丘保民屯(今安庄)。诗礼传家,智谋深远,善为子孙策划。 徐三畏虽出身仕宦之家,但因年少失去父母处境孤零,兄弟三人由祖母抚养成人。他幼年聪明,人学读书“精敏异常”。曾拜嘉靖辛酉科乡试解元金一凤为业师。金见他“仪宇不凡、意旨深远,待人和蔼又重情义”,知其将来定非凡人,想把自己平生所学传给他。因此,耳提面命,悉心教育。徐三畏也“淬励激发,有一息千里志”。于是九岁解文理,十二人县学为生员。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中举人,五年(公元1577年)成进士。初授陕西凤翔府扶风知县。当地原来多盗贼,前任抓捕严厉。徐三畏接任后,调阅案卷,见因盗获罪者70余人。他说:“民之为盗,上与有责,何独罪民?”于是重新审讯,择六七个罪重的给予处罚,其余全部释放,告戒他们要重新做人,不能再为盗。这些人都感恩戴德,于是徐三畏贤名远播。有歧山的一个贼偷了扶凤县一头牛,已经卖掉。听说扶风县令徐三畏的贤名,又把牛赎回还给失主。他在任五年,“刁疲之民皆化为良善。”徐三畏处理政务,“尤重更张”。上司命实行“均田”,他怕滋扰百姓,竟“报罢”。该县遭灾,徐三畏以“减少民务、停征赋税”等措施,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安全度过荒年,受到吏民拥戴。在任五年,因治灾政绩卓越,调入朝中任工科给事中。以后又外放,历任按察使、布政使。万历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徐三畏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奉旨巡抚甘肃。到任后受三边总督李汶之命,视察刚刚收复的松山等地,筹建千里边疆墙事宜。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七月,以甘肃大捷杀敌功,松山恢复创建功,升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加兵部右待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矿税使人西陲。他们“横行不法,为害地方,残害百姓,有恃无恐,逼死地方官吏。”徐三畏会同陕西巡抚吴永裕,三边总督李汶计议,派兵捕捉了这伙不法之徒,并绳之以法。事后又联名向朝廷上《请罢矿疏》,力请罢免矿税。这份奏章陈述利害条理分明,言词恳切,字里行间充满忧国爱民之情,被朝臣一时传诵(原文见《任丘县志?艺文》)。万历三十四年,李汶卸任后,徐三畏以甘肃巡抚加都察院右都御使兵部尚书衔接任三边总督兼理粮饷,并“照前任旧规防秋花马池”。他接任后相机制定边防策略“款战并重,恩威并举”,使敌虏畏服。边陲宁静,边民安居。因屡建军功,加勋太子少保。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因劳累过度一病不起,死于边防任所,年仅50余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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