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雄鹰计划”是指由创业基金会与申请人等共同出资设立创业企业,并由待持机构持有创业企业股份的资助模式。“创业雄鹰计划”所资助项目需具有技术含量,或一定的商业模式创新。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资助期(3年)内,基金所占公司的股权不参与分红,在资助期满后,将按照原价退出绝大部分股权。
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
在校生: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含本科四年级、专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 你具有中国国籍;
2. 你需持有创业企业部分股权,且担任法定代表人;
3. 你需要全职投身于创业。
1. 你的企业需要注册在上海。
2. 团队自筹资金,需占公司注册资金50%以上。
3. 团队出资需以货币形式。
1、分基金会将对你的项目进行初审。
2、每年3,6,9,12月的中下旬市基金会将会组织项目复审。
3、项目的评审专家由专家库中按行业选取。
4、雄鹰计划的评审将从市场、产品、团队、财务可行性等多方面来综合考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