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行人损伤 |
释义 | 概念行人损伤(pedestrian injury)指车祸时行使车辆的动能作用于人体,在加速过程中形成的道路上行人的损伤。 损伤机制汽车撞人最常见的部位是汽车头部,且左前翼比右前翼多。行人被汽车撞击后,损伤多较严重,大约8名受较重撞伤的行人中就有1名死亡。行人损伤的严重程度与汽车行驶速度、车型、撞击部位及行人被撞部位、身体姿势、行进方向及衣着厚度有关。行人被汽车撞击后,身体受力被抛举、摔落、翻滚而易造成全身多发性损伤。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位受伤行人有2.7处伤,在重伤和致死的行人中平均有3.57处伤。随着车速的提高,损伤部位也会增多。车速在0~16公里/小时条件下碰撞行人平均可致1.63处伤,在8~96.5 公里/小时条件下碰撞行人平均可致2.43处伤。 肇事的车型不同,给行人造成的损伤不同。小轿车或吉普车等车头较突的车型撞击人体时常发生典型的四联损伤即撞击伤—抛举伤—再撞击伤—再抛举伤,从而造成人体多发性严重性损伤,如心脏破裂和大血管断离。小汽车和大卡车撞击行人的部位不同,结果则各异。如果肇事车是旅行车、面包车、公共汽车、大客车或大卡车,被撞行人可向前方凌空抛出,然后坠地;或被车头碰撞向前移动一段距离后才倒地;也可被车拖住在地面拖擦。事故发生时,行人的体位对造成的损伤也有影响,如行人被车迎面撞击,或被后面驶来的车撞击,而最常见的是行人的侧面被撞击。被撞击侧可见直接撞击伤,而另一侧多有摔跌伤。 分类第一类称原发性损伤,是车辆第一次碰撞受害者而造成的损伤,如直接撞击伤,过度伸展造成的损伤,辗压伤。第二类称继发性损伤,是受害者被撞后身体与地面或其它物体相碰撞、擦划,如摔跌伤、拖擦伤等。 损伤特点直接撞击伤行人被汽车撞击时,大多数受到汽车保险杠、散热器、车头前缘及角边等部位的直接碰撞而造成相应部位的损伤。最典型的直接撞击伤是由汽车前端的保险杠撞击行人的小腿造成的保险杠损伤(bumper injury)。其严重程度取决于车速、保险杠的形状和高低以及覆盖小腿的服装的厚度。表面损伤有时可不明显。尸体解剖时从小腿后面自上而下切开皮肤及腓肠肌,可发现有挫伤,常见胫骨骨折。据研究,车速在每小时23km时可引起胫骨骨折。车速每小时40km时可造成复杂性严重骨折,且多为开放性骨折。保险杠直接撞击所形成的典型的胫骨骨折呈楔状,楔的尖端指示着汽车前进的方向。其楔底为撞击点。损伤部位与事故发生时受损伤小腿的位置、有无急刹车及车的类型有关。小汽车迎面撞击行人,保险杠撞击伤发生在小腿的伸侧面;自后面撞击,则发生于小腿屈侧面;侧面撞击,撞击伤位于小腿的外侧面,而对侧造成摔跌伤;如撞击时两足均着地并支持体重,则两小腿同时发生骨折;如正在行走,则着地侧的下肢骨折而举步侧的下肢无骨折或在较低的部位发生骨折或挫伤;大型车辆保险杠顶离地面较高,直接撞击腿部的位置较高,常在膝部或更高处。直接撞击造成的下肢骨折有时可以是横行或斜行的,有时也可发生螺旋形骨折,此时受害者与车头前角或侧面相撞,身体绕垂直轴发生旋转,故造成螺旋形骨折。? 车头其它部位撞击可出现与撞击部件形状相应或相似的挫擦伤或皮内、皮下出血,如冷却器格栅或车头灯撞击皮肤的印痕均有明显的相应形态特征。有时直接撞击伤的体表损伤不明显,但在深部有大面积的皮下组织和肌肉挫伤,手摸之有波动感,切开皮肤可见大量出血及严重组织挫碎,有人称之为袋状挫伤,是高速行使车辆撞击的结果。由于表里未必一致,尸体解剖必须切开皮肤检查深部组织。有时皮肤破损,创内可藏匿有异物(如汽车表面脱落的油漆碎屑或碎玻璃),这些碎屑对寻找肇事车辆有重要的作用。人的头部撞伤与车速有明显的相关性,车速愈快,头部损伤也愈严重。头部的撞击伤可以是由于车身直接碰撞,但更多的情况是下肢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击,受害人被铲起,头部、肩部撞击车头罩或挡风玻璃而形成的。股部或骨盆常被汽车前部的车头罩所撞伤。髋骨骨折可以由直接撞击造成,也可以由股骨头下方受撞击间接造成。由于骨盆呈环状,骨折不一定发生在直接受撞击部位,可出现在偏离撞击点骨盆较脆弱的部位,如耻骨枝。 人体如被夹在前进中的车头与其它物体之间或倒退中的车尾与其它物体之间,则直接撞击伤更为严重。儿童被汽车撞时,因其身体矮小,无论是站立或行走中被撞,撞击部位常在胸腹或头部,并可被车推倒发生跌伤。? 伸展创如汽车从背后直撞,身躯向后仰,由于过度伸展,下腹部或腹股沟等处可形成多数平行的条纹状浅表皮肤撕裂,深度局限于表皮,没有出血,称之为伸展创(stretch mark-like superficial tear in the skin)。有时这种伸展创也可发生在颈胸及颈肩部。如车速超过72.4公里/小时,则还可形成皮肤全层的裂创。此外,轮胎辗压人体时,除在辗压部位周围形成挫裂伤或挫擦伤外,由于其转动力的传导作用,远离辗压部位的皮肤受到牵拉而撕裂,也可形成伸展创,轻者可出现多条平行的表皮不全撕裂,重者表皮完全撕裂,露出真皮层,多发生于躯干部和四肢移行部,如腹股沟部和腋窝部。一般当辗压过胸肩部时,可在颈部和腋部形成伸展创;当车轮辗压过腹部、骨盆和下肢时,可在腹股沟处或股内侧出现伸展创。 摔跌伤摔跌伤是人体被车推倒或被抛向空中落在车头、车顶滑下后由人体与地面或地上的物体相撞而形成的。占公路损伤尸检人数的37~70%。损伤的表现及程度取决于路面的情况、汽车传给人体的动能、人体的姿势及衣着。? 车头及车尾撞击人体既可形成直接撞击伤又可使人体摔跌扑倒,严重时引起上肢及下肢的损伤、骨折。车速较高时,还可将人撞出相当距离后才落地。当人体被汽车从背后直撞时,可先造成后背的撞伤,而后向前扑倒在身体前面形成摔跌伤。人体被小汽车车头铲起后,可自车头前缘或侧边滑落,车速较高时则自车顶至车后滑跌落地。如跌落时臀部着地,则可引起骶髂关节骨折或脱位;如系肩部或头部着地,则可引起肩关节或锁骨骨折,以及颅骨骨折及颅内损伤。头颅的侧面即耳后及耳上部份最易先发生损伤,引起颞顶骨骨折,常延向颅底,并形成硬膜外血肿及对冲性脑挫伤。有时由于行人从两辆停着的车之间走向路中,被驶过的车的侧面撞倒,可无保险杠撞伤,而仅因向后仰跌而造成头颅的损伤。上述各种损伤除骨折和跌伤外,由于人体接受了运动车辆的动能,在与地面或其它物体接触时具有一定的速度,因而其皮肤表面常形成擦痕;此外摔跌伤与直撞伤分布不同,即常在身体裸露部(如手、脸)或衣衫较薄处形成擦伤及挫伤。可藉以与直接撞伤鉴别。? 拖擦伤当被撞者的衣服被车挂住使身体在地面拖擦时,可在体表形成大面积擦伤。这些擦伤一般较浅表,特别是身体的某些突出部份,如关节面、肋骨表面及臀部等处。可不伴有挫伤,也可伴有深部组织的广泛挫伤,形成刷状擦伤,而在体表的凹陷处,则没有或仅有轻微损伤。这些损伤表面形成的刷状擦伤(brush abrasion或brush burn)可明确指出力的作用方向及形成机制。擦伤方向常与身体的长轴平行,通常仅位于体表的一侧。有时在身体被车拖行的过程中,体表还可因汽车排气管排出的高温气体引起烫伤。拖擦伤与摔跌伤的区别在于后者擦伤范围较局限,多有较严重的损伤,衣着上往往没有拖擦的痕迹。? 辗压伤如行人被撞后摔到或卷入汽车轮胎下而被辗压,则形成辗压伤。损伤严重程度取决于:①辗过时有无刹车,②被辗压的部位及车体的重量等。? 车轮辗过人体时所造成的损害,与当时是否刹车有很大的关系。如未刹车,则车轮从人体上滚过去。转动的车轮产生强大的牵拉力,可使大面积的皮肤与皮下组织及肌肉分离,发生广泛性皮下出血或血肿,触之有明显波动感并呈囊状,称为皮下袋状血肿;严重时还可使皮肤发生环状撕脱,其宽度与轮胎接触面一致。在四肢,这些撕脱可与肢体的长轴相垂直,例如常见腹股沟的环形撕裂,但也可与长轴相平行,有时形成半环状或S形撕脱伤。如车轮辗过头部,则常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头皮撕脱、耳部的撕裂,甚至全颅崩裂、脑组织溢出或溅出。耳廓撕裂的部位与位置和车辆的运行方向有关。当人面部朝地面,车轮自头颅的枕部向面部转动,撕裂多在耳壳的后缘;当枕部朝地面,车轮自面部向枕部转动,撕裂多在耳壳的前缘。四肢可在被辗压处发生骨折,这种骨折局限于车轮压迫处,范围较小,在其下方并无向下行走的螺旋形骨折。车轮如辗压胸部,可因挤压造成肋骨多发性骨折,心脏及大血管撕裂和肺破裂,有时可将心脏挤压出体外;此外,在其相应的背部,特别是肩胛区的突出部位可见片状皮下出血,即辗压造成的衬垫伤。辗过腹部,则可造成腹腔破裂,器官外溢,腰椎骨折和脱位,肝、脾、胆囊、胃肠和肾脏的破裂;有时由于腹压过高,造成膈肌破裂,将胃肠挤压疝入胸腔。辗过外阴部,可造成会阴或阴囊撕裂,睾丸外突;辗过胸、腹部或大腿,可在肩颈部或腹股沟部形成皮肤多数浅裂伤(同上述伸展创)。 轮胎印痕行人衣裤表面或皮肤表面出现汽车轮胎凸面上泥土或附着物的印痕,称为轮胎印痕。其形成机制是人体体表受轮胎花纹的两个凸纹突然向凹纹内挤压,引起与凹纹相对处的真皮毛细血管内压突然升高而致出血,在印痕凸纹部位往往有轻度擦伤,其形状能反映出轮胎花纹的形状。轮胎表面凹凸纹不明显时,印痕也不明显。因为各个轮胎的花纹和磨耗程度不一,故这种印痕常能指出轮胎的特征。除照相外,还应用透明纸描绘下来,留作证据。采取这种物证时,还应考虑车的重力压在身上使身体变扁,以致轮胎印痕有所变形。 若辗压过程中司机紧急刹车,虽然此时车轮已停止转动,但由于惯性作用车继续前行辗过人体。人体遭受的是车辆的重力和其惯性向前的合力。车轮对人体造成辗挫,引起严重的撕裂伤。如辗过四肢,则使该肢体截断;如辗过颈部,则可使颈部截断;辗过头部,则可造成严重的头面部挫裂创及颅骨骨折变形。 有时机动车从受害者身上驶过,并没有发生辗压。但如车的底盘较低,受害者可能被车底盘带动而发生翻滚造成损伤。严格的说,虽没有辗压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拖擦伤,故有人也把此类损伤放在辗压伤内,其特点是在身体的前面、后面或两侧形成环绕身体长轴的损伤。损伤的表面形态视路面的特点(沥青、水泥、砾石、沙土等)而异,可形成带有路面印痕的损伤;还可因头颅、肩胛、肋骨、骨盆及胸、腰、骶椎等与地面碰撞而骨折。车底的某些突起结构也可在体表造成特征性的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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