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信用证代付 |
释义 | 所谓信用证代付业务(Reimbursement Refinance)是指进口商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之前如有融资需求,在开证行资金紧张或资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由开证行联系外资银行或海外分行代为付款,在融资到期日再偿还信用证款项、融资利息和银行费用的融资业务。 从融资的角度看,信用证代付和进口押汇业务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都是开证行向进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两者的主要不同点表现在资金的来源,代付业务的资金由代付行提供,而进口押汇业务的资金由开证行直接向进口商提供。由此可见代付业务不占用开证行的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开证行资金紧张的问题。 从代付业务的偿付环节看,代付行扮演了类似偿付信用证项下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的角色,因此代付业务同偿付信用证也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的不同在于,开证行在开立偿付信用证时就确定偿付行,并在信用证中注明,以使受益人知晓;而在代付业务中,开证行一般在付款之前才确定代付行,受益人一般不知晓代付行的存在。 为了确保利润不外流,开证行一般选择本行的海外分行作为代付行,这种情况在工农中建四大行中非常普遍。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或者地方性银行由于海外分行较少,或者没有海外分行,他们选择在华的外资银行,或者其他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做为代付行,通过同业合作的方式办理代付业务。 信用证代付业务流程,条件:在进口信用证付款前,进口商出现临时资金紧张,需要开证行提供融资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而此时开证行也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开证行可以通过代付行先行支付货款。2)申请:开证行同进口商达成信用证代付协议,邀请代付行代为支付货款。开证行向代付行提出叙作信用证代付业务申请,代付行根据开证行的申请,以国际资金市场拆借利率为基础对开证行报价。双方谈妥交易条件。3)付款:开证行在信用证款项支付前(一般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加押报文的方式通知代付行付款详情,内容包括付款币种、付款金额,付款日期、收款行、代付期限、代付金额等,代付行根据开证行指示付款。(4)还款:付款后,代付行通过加押报文的形式通知开证行代付详情, 内容包括付款币种、付款金额、起息日、代付到期日、代付金额、利息和费用等。在融资到期日,进口商偿还开证行,开证行再偿还代付行,业务完结。 信用证代付是指进口开证银行与另一合作机构签订协议,由合作机构先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然后在约定工作日开证银行再归还垫付的款项。 一般有海外代付。指合作机构为海外分行或海外代付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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