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榕镇是罗定曾经存在的一个镇,新榕位于罗定市西南部,新榕河谷地。原镇政府驻地坪村。东经111°28′,北纬22°34′。北邻连州镇,东西南三面与罗平镇、都门、罗镜镇接壤,总面积47.7平方千米。因镇境有古榕树而取名新榕,寓意“古榕发新枝,百业兴旺”。
新榕镇于北宋开宝六年(973年)至明万历年(1576年)属泷水县地,万历五年至清末归罗定管辖,中华民国时期隶属罗定县第四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属罗定县第七区,1958年属连州人民公社,1961年6月从连州公社分出成立新榕公社,1963年并入罗镜公社,1974年了月复设新榕公社,1983年8月撒消公社设区,1986年11月撤区成立新榕镇。2003年12月,新榕镇撤销并入罗镜镇。
新榕镇下辖新东、新星、新中、横桥、新西等5个村委会:镇政府驻地新榕圩,距罗城镇42千米,圩市面积0.6平方千米,2000年全镇人口166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