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邵县水保局 |
释义 | 1964年2月湖南省资水水土保持试验站新邵工作组设寺门前公社莲荷大队。1969年4月改为新邵县水土保持站,属省水利厅直管单位,定编8人,经费由省水利厅直拨,主要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预防、规划设计和治理等工作。1980年,迁至土桥公社土桥大队。1994年元月1日起,全省县级水土保持站下放地方管理,为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995年,加挂 “新邵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牌子,人员编制不变。2000年12月,迁至县城县防汛水保大楼。2001年4月,“新邵县水土保持试验站”升格为“新邵县水土保持局”,为具行政管理职能的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归口县水利局管理,增加事业编制2名,同时成立“新邵县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执法监督中队”。2003年,县编办核定县水土保持局配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2名(正股级),内设办公室、水土保持股、水土保持执法监督股(加挂水土保持执法监督中队牌子),人员编制10人。2009年末在职1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1名,技术员1名,高级工2名,中级工2名,初级工3名,内设机构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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