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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释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是自治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切实把“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抓住机遇、重点投入、加快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一、“十五”教育事业规划执行情况

(一)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十五”规划实施以来,自治区教育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得到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呈现出恢复性增长态势;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双语”教学推进步伐加快、力度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明显。全区基本实现了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是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

1.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态势

普及义务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义务教育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迈向全面普及的新阶段。截止2005年底,已有76个县、市、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5.54%;小学7-12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8.70%;初中13-15周岁学龄少年的入学率为87.72%。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2005年,全区高中阶段在校生总规模达52.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为38.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为14.2万人(含技工);高中阶段16-18周岁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45%。

高等教育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自“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在保证质量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200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达26万人,其中:研究生6938人,普通本、专科生18.1万人,成人本专科生7.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12.3%提高到18.6%。高等学校已成为自治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主要力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相对稳定。

各类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在校生总规模的增长速度,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重有了明显提高。全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年左右,国民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力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2.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初步形成。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调整、建立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随着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正在形成。职业教育面向市场办学的新机制初步形成,师范学校的结构性调整基本完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开。

3.大力推进“双语”教学,汉语教学步伐明显加快。自治区在总结20年“双语”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并本着“双语”教学从小抓起的原则,制定了《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对“双语”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全区民语言中小学认真执行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汉语课的规定,有条件的学校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了汉语课,中小学“双语”授课实验班的教学模式迅速推广;高等学校基本实现了少数民族学生直接接受汉语授课的新目标。内地高校支援新疆的协作计划、举办少数民族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等培养“民汉兼通”人才的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双语教学”的环境进一步拓展,掀起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的热潮。

4.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坚持政治家办教育,健全了教育系统党、团组织和各级管理机构,分期、分批开展了高校系处级干部,地、县教育局领导及全区中小学书记、校长专题政治理论培训班,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工作。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政治意识、阵地意识显著增强,学校连续多年保持了稳定。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加强并改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道德培养;深化了中小学德育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各类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增强。

5.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师队伍管理得到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稳步上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重视;高校教师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有了明显提升。少数民族教师汉语全员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中青年汉语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如期实施。代课教师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以教师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在部分地区得到缓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

6.教育事业投入逐步增长,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国家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西部高校校园网建设工程”和“国家职业院校重点扶持建设工程”等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建成了新疆教育区域网、卫星宽带网,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根本改善。高等学校和部分职业院校及城市中小学建成了校园网,农村学校基本实现了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覆盖,形成了依托卫星宽带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的现代远程教育的传输基础。全区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由2000年的3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71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8.03%,保证了教育投入总量逐年增长的趋势;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区农村学校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228万名贫困学生得到了资助。全区各类地方学校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总投资58.46亿元,累计竣工的校舍总面积达524万平方米,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步伐明显加快。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是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近年来,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的发展与稳定工作,做出了“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重大战略部署,做出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决定,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强大动力。

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全方位开放战略、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以及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使教育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迫切要求提高教育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推进教育公平;把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迫切要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未来五到十年,我区学龄人口呈下降趋势,义务教育规模发展的压力有所减缓,促进教育资源在县(市、区)均衡配置成为可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进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新时期。

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区教育的整体水平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是现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矛盾。我区教育发展水平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面临一系列较为突出的问题。“普九”欠帐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按低标准“普九”的县、市,巩固“普九”成果的任务艰巨;职业教育基础薄弱、办学条件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滞后;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不足,接受升学扩大规模的压力逐年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的任务繁重;引进高学历高水平人才的工作滞后;实施素质教育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

二、发展方针、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发展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的全局。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加强德育、提高教师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合力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把协调发展作为主线,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经费的较快增长。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健全教育发展的保障制度,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二)发展目标。全区教育发展整体上达到西部省区中等偏上的水平,十五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十一五”期间,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两基”攻坚任务,“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2010年,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均达到98%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7%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50%左右;努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在县(市、区)域内均衡发展。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控好不同地方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和节奏,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在城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相对稳定公办本科院校的教育规模,适度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积极扶持、规范独立学院发展,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继续保持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左右。成人教育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探索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学校和公共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基本构建起畅通的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沟通、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国民成才之路。

2010年,全区在园幼儿达40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达0.6万人(加随班就读为1.5万人);小学在校生达205万人;普通初中在校生达110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达7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4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6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32.5万人,年均增幅为5%;其中:在校研究生1.5万人,普通本科生13万人,高职高专生10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稳定在8万人左右。各类在校生中,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计划达到32万人,其中:在园幼儿为15万人;小学和初中在校生为1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为5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为2万人。

经济条件和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及其他地、州的首府城市辖区,即占全区总人口35%左右的地区,基本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实现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力争基本普及十二年教育,高中阶段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80%左右。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学前儿童入园率达70%左右。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水平显著提高。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经济条件和教育基础一般的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即占全区总人口30%左右的地区,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逐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高中阶段学龄人口的毛入学率达70%左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前3-6周岁儿童入园率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均达到60%左右;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经济欠发达和教育基础薄弱的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及“两基”攻坚县,即占全区总人口35%左右的地区,2007年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两基”成果得到巩固。南疆四地、州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在校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学龄前3-6周岁儿童入园率达35%左右,其中县镇入园率达50%左右。争取中央支持,力争将南疆三地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免费教育的扶持计划,高中阶段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50%左右。大力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使大多数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加快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步伐,力争实现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展望2015年,全区教育发展整体上接近中等发达省市的水平。基本实现基础教育在县(市、区)域内均衡发展;在80%左右人口的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学校部分重点学科建设接近或达到国家先进水平,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30%左右。十五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新增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15%左右。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1.工作重点。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让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德育为先,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主要任务:努力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攻坚任务,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加快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教育规模;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学科建设和专业调整为主,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构建更加畅通的少数民族成才之路,大力推进“双语”教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创建各类教育信息化支撑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2.主要任务。根据发展方针、目标和工作重点,“十一五”期间全区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主要任务展开:

(1)普及和巩固基础教育。城乡差别逐步缩小,区域发展趋向协调。集中力量推进“两基”攻坚,2007年全面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缩小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别,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合格的义务教育。城市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当地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做好先期低水平实现“两基”县(市)的巩固提高工作,妥善解决“普九”欠账问题。建立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拨款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公用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边境乡镇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切实解决学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按照中央支持农村学校的建设计划,使农村中小学具备基本的仪器、图书和体育活动设施;健全农村中小学计算机室和卫星接收系统,基本建成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2)振兴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以自治区宏观指导、地州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以政府主导,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以乌鲁木齐和昌吉为基地,建设辐射全疆的职业教育公共实习基地。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和“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好6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3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及3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人口较多的县(市)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变职业教育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培养模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配合劳动部门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等五项以培训促创业计划,为生产一线培养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采用“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的形式,开展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弹性学习制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充分利用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实行跨区域的联合招生,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制度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切实将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根据自身特点合理定位,核定学校发展规模。以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为龙头,重点建设好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和新疆艺术学院;积极扶持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招生比例结构。明确成人教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成人高等学校的调整、转型,拓展高等教育办学空间。科学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和调整专业设置,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师生共同参与课题研究和社会实践,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的能力。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名师进课堂制度,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实施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继续整合和扩充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区部共建协议,实施好新疆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建成15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好50个左右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建设100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大力扶持工程技术类专业建设。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继续实施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

(4)推广“双语”教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双语”教学从幼儿抓起,自治区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行“双语”教学模式,力争“十一五”末,在有条件的地、州及县(市)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实行“双语”教学。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加快推进汉语授课的进程。继续落实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高校协作计划,继续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到2010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五年累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1万人,内地新疆高中班年招生规模达到5000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力争在校生达2万人,区内初中班在校生规模达1.5万人。进一步营造民、汉学生相互交流学习的环境,有条件的乡镇大力推进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的教学模式。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下,南疆四地、州的首府城市参照内地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的办学模式,创办地、州少数民族“双语”高中班和初中班。全区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有比较快的发展,学前“双语”教育达到一定普及程度。

(5)提升教师素质。强化师德教育,健全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探索建立新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采取培训、评估、奖惩、合理流动等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建立县、市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采取措施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以提升实际教学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到2010年,全区新增小学教师基本达到专科学历;新增初中教师多数能具备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硕士研究生的比例有一定提高。以新疆教育学院为依托,建立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实施好《国家支援新疆“双语”教师方案》、《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加快“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步伐,采取选派支教教师和吸收师范类毕业生等措施解决“双语”教师紧缺的问题。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制度,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上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带头人和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全面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开展教师远程教育。

(6)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新疆教育卫星宽带网和境内的公共网络体系,建成教育信息化的“天网地网”,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的教育信息化网络运行和服务体系。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互联网工程”、“教育资源库建设工程”等六个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教育信息标准化。贯彻汉语优质教育资源以引进为主、民语优质教育资源以译制为主的方针,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到2010年,所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农村小学、初中,分别建成光盘播放点、卫星教育接收系统和计算机教室的远程教育网络。全区70%以上的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90%的高职、高专建成满足教学需求的校园网;力争提前实现小学、初中所有课程和高中主要课程的远程传输;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资源库建设和院校之间合作交流的平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完善应用、维护的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对教师进行普遍的信息技术培训,努力促进各类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保障措施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解决好教育的摆位、投入、发展、稳定问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大决策,建立和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的防控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族教师必须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为人师表、敬业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教能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纳入战略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优先考虑教育规划,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解决教育困难,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各级党政部门要通力协作,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改善教育发展环境。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教育的统筹力度,并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定并明晰自治区、地(州、市)、县、乡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入体制改革。建立县级领导任期目标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向同级人大专题报告教育投入情况和发展情况。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与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坚持政治家办教育的原则,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驾驭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二)坚持以德育为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的思想文化阵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八荣八耻”教育纳入学校规划、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神,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寓德育于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全过程。突出抓好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新疆地方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无神论教育。认真贯彻实施《爱国主义实施纲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使“德育为首”的理念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自觉行为。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健全学校反对民族分裂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制,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讲座(论坛)、社团活动、学生教材和出版物的管理,加强敏感时期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坚决取缔和杜绝学校中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向学校的渗透。高、中等学校要创办学校先进思想政治教育刊物,各类学校要成立青少年学生“五观”教育基地,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开辟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健康成长。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各类学校网络文化的规范管理,开展网络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育系统的长期稳定。

(三)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建立与公共财政制度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把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按决算口径,依法做到“三个增长”。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4%。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构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实施好“两免一补”项目;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公用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经费最低拨款标准,完善高等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城镇教师赴贫困地区支教的经费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增设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维护、运转和购置的专项经费;增设职业教育基本建设专项投资。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对教育的捐赠或投资办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完善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构建学习型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对选学艰苦专业的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积极推进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效益评价和审计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奢侈浪费现象,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为重点的办学体制改革。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高等学校以人事管理和分配机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推进学校制度的创新与完善,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自治区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积极探索发展民办教育的多种形式,使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整个教育的比重明显上升。鼓励公办高等学校进行部分或整体改制的探索和实验;支持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与企业按民办机制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推动成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重组和整合;鼓励公办学校与企业学校、民办学校与民营企业联合办学;利用学龄人口下降剩余的教育资源,发展民办机制的相关教育。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民办学校及其学生、任课教师,应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学生、任课教师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健全民办教育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发展中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规模办学和高质量办学。

(五)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强化督政、督学职能,完善对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健全对学校教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现代教育行政督导(监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大力提高监管力度,形成鼓励进取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地、州、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开展对素质教育、均衡化教育等专项工作的督导评估。健全以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为主的综合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监控体系和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对教育实施状况的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抓好对口支援工作。积极推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推动我区高等学校与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继续支持公民出国留学,引导出国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来疆留学人员的规模,逐步提高来疆留学的培养层次。建立和完善区域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国家选派出国留学生对西部的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派力度,做好公派留学工作。争取教育部对新疆高校教师报考对口支援学校的研究生计划单列,不断扩大内地生源来疆就读的规模。要把教师队伍培养、管理人员培训列为对口支援的重点项目,继续实施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地区县级以下的学校工程”、“东部职业学校与西部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工程”;实施好内地高校与我区高校的对口支援计划。充分发挥支援地区所派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积极探索新的行政管理方式,强化依法行政,更加注重运用立法、规划、信息服务、评估和执法监督等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做好《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各院校要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学校章程,规范办学和管理行为,实现学校管理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大决策环节的咨询论证、预案研究、公民听证、社会公示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推动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以依法管理、依法办学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学生的法制素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对学校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形成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机制。

人才培养关键靠教育。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已成为教育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十一五”规划是教育事业发展到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五年规划。全区各族教育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区实现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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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3: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