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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打错门
释义

2010年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副厅级)黄仕明58岁的妻子陈玉莲在湖北省委办事时,遭到武昌公安分局驻省委大院“信访专班”6名警察的野蛮殴打,持续16分钟。事后官员妻子神志不清,全身100多处淤伤,轻微脑震荡。当天,武昌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前往医院看望,称“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据称,事件发生已近月余,打人警察只是被停职,尚没有任何处理意见

基本资料

大水冲了龙王庙—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名武昌公安分局“信访专班”便衣错把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当成上访对象,在省委大院门口暴打16分钟!陈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植物神经紊乱……武昌公安分局政委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事件经过

2010年6月22日,陈玉莲跟省委政法委领导预约第二天拜见他。6月23日早9:10,她来到省委大门口。哨兵问:“干什么?”她回答“我住桃山村(省委机关宿舍),是政法委的家属,约了政法委领导谈事。”哨兵就说“你给他打电话。”陈玉莲低头用手机拨号时,突然从省委大院里冲出来六个便衣警察,一脚把她的手提包踢出几米远,一个身着黑色圆领衫、红色短裤衩、戴着粗项链的光头男人照着陈玉莲头部就是一拳,照其腿猛踢一脚,把她戴的帽子也打掉了,被打得东倒西歪、眼冒金花的陈玉莲质问 “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属,你们为什么打我?”光头咆哮:“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属,就是省长的老婆也打了,怎么样?”接着,六个人围着她,左一脚,右一脚,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数次把她打倒在地。光头一把将她仰面朝天地摔在大理石地面上,她挣扎着爬起来,三个便衣一涌而上,同时用脚猛踢她下身,再次用力把她揣倒地上,上身和头部磕碰在岗亭铁栏杆上,她躺在地上试图用手机求救,便衣们将手机夺下摔毁。她被打倒了又爬起来,爬起来又被打倒,她在六个强悍男人的围殴中,无谓地挣扎着,她被整整群殴16分钟。省委大门口的摄像头清晰地录下这一场面。

在现场,华中农大医院教授周旭荣和老伴付万生亲眼看到了这一可怕的一幕。周教授说:一个光头,戴项链的人突然从省委大院冲出来,对着瘦弱的陈玉莲照头就是一拳,还把她往门旁推打。他实在看不下去,就上前劝说:“你们怎么打人,还象个样子吗?”那人却说“别人的事,你别管!”说完把他们往旁边赶。围观者中有一个认识陈玉莲的邻居也上前劝说,“她是省委大院领导的家属,你怎么也打?” “这不是你们的事,不用你们管!”光头恶狠狠地狂哮,似乎要置人于死地。陈玉莲的几个邻居从省委对面的小区跑过来,对这群打人的男人讲,她是省政法委黄厅的爱人,你们不能打了。那六个便衣却说你们叫她家里来人把她弄走。邻居要求他们给政法委打电话,六个便衣警察却扬长而去。又过了近半小时,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陈玉莲,被人用车拉到了湖北省信访中心,关进了铁门里面的公共安全专家室,由两名警察看守着。

一个半小时后,陈玉莲才缓缓清醒过来。她看到面前一双大脚对着她的脸,是一名看守她的公共安全专家干警的脚翘在桌面上。她要求打电话给丈夫,远在河南省开会的丈夫,他不敢相信发生在其妻身上的事。他迅速报告给政法委领导,约11:52,陈玉莲才被解救出来,被送往武汉中南医院,她头上,身上,胳膊上、腿上遍布伤痕。诊断结果是,她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植物神经紊乱……她躺在病床上,浑身哆嗦,呕吐腹泻不止,发烧几天,身心受到了重创。

6月23日,武汉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武昌区政法委、武昌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水果湖派出所的领导纷纷赶到医院看望陈玉莲,并当面道歉。这一幕似乎有些莫大的讽刺。

6月23日下午5点多钟,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长等一行看望陈玉莲。分局政委的一席话,让在场人非常震惊。他说:“领导知道这事后很重视,你看我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并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的领导夫人”。病床旁边几个看病号的人实在听不下去,当场指责:“若是一般群众是不是都可以随便打,你们是不是打习惯了。” 陈玉莲气愤地说“你把我打死算了。”说完,又是一阵呕吐。

录像记录

陈玉莲被打过程,被省委南大门几处监控摄像头全程摄录。看过录像的陈玉莲家属告诉记者,录像非常清晰,施暴过程“惨无人道”,从6月23日上午9点10分到9点26分23秒,殴打过程持续了超过16分钟。

“简直就像一群疯狗。”看过录像的陈玉莲妹妹陈翠莲告诉记者,“打人的那个光头,满脸横肉,人高马大的,一上去就把我姐姐的提包一脚踢飞几米远,对着头就是一拳,照着大腿又是一脚。他们的装束既不像工作人员,也不像好人,更不像人民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会。”

“后来又有四个人一起上,一个人拉着手,三个人用脚踢,推倒在哨兵的铁护栏上。我姐姐挣扎着想爬起来,又被他们打倒在地,其中一个人两只手抓着我姐两条胳膊,像是日本相扑的动作,把我姐甩在地下,脑袋和四肢全部着地。”陈翠莲描述录像。

陈翠莲说,“姐姐身高不到1.6米,体重只有82斤,打人的六个人身高全在1.8米以上。我们到医院看到姐姐身上到处都是青斑,家里人没有一个不掉眼泪的,姐姐几次都不想活了。”陈翠莲还说,姐姐右臂残疾,当知青时因劳动受伤,骨折后变形,至今仍是弯曲的。

陈翠莲还介绍,由于被打的是省政法委干部家属,省市领导非常重视,“光我知道,省政法委有15个领导都看过这个录像,武汉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也看过。”事后家属强烈要求将录像曝光,但直到目前“录像仍被有关部门封存”。

“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个农民被打了,是一个普通人被打了,他们领导还会这么重视吗?我甚至想,他们可能连公安干警的身份都不会承认。”

记者调查

据陈玉莲家属反复询问得到的名单,参与暴力事件的便衣警察共有六人。他们分别是45岁的肖邦民、48岁的郑志强、47岁的潘显光、48岁的刘清新、44岁的蒲全鸿,以及43岁的余金领。 其中职务较高者如余金领,是助理调研员、一级警督,警号:031766;刘清新为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号032225;职务最低者如肖邦明,为普通科员、三级警督。他们全部来自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

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也向记者证实,打人者确为公安局便衣警察。他们编制属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

事发当天,陈玉莲被打背后是否有人指使?据陈家属说,从已掌握的事实看,当天打人还是属于个人行为。虽然大家也在怀疑事件背后是否有人授意,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有哪个领导操纵指使授意他们这么干”。

据上述省政法委人士透露,打人的6名警察,目前状态为“下岗、停职、反醒、等候处理”,但还没有任何处理意见。陈家表示,“事发后,他们不断来找我们说情,要求法外开恩,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还说如果把他们处分了,就会影响整个单位的荣誉,他们所在的是一个先进单位,处分了先进称号就会受到影响。另外他们还讲情说,打人者的家庭都很困难,如果处分了以后生活会受到影响,请求从这个角度同情他们。”

但陈翠莲从公安内部人士得到的消息却称,打人的6名警察被停职后,“已经安排他们出去旅游了”。但此消息未经本报记者证实。“作为家属,我们要求一定要依法依规处理,如果有人袒护包庇,不但我们不会答应,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都是不会答应的。”

网友评价

生活永远比小说精彩,精彩到让人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哀。身为平民百姓,终于等到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和谐盛世,高高在上的领导也终于体会到了暴力执法的苦涩,主任妻子陈大姐用血和泪编织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惊悚悬疑故事。

首先让我们不解的是误会从何而来,六位壮男VS六旬老妇,暴打过程长达16分钟,在对方亮明身份时并继续殴打,下手极端残忍……怎么听都像一场蓄意伤人案件。陈大姐的丈夫身为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对省委院内设有便衣打手的事情或许早就心照不宣,但是这次却摊在了自己头上。处置怕被说徇私情,不处置就得颜面扫地。若是真有人蓄意报复故意设的局,这心计可谓滴水不漏。 如果说蓄意报复的方法很得体,那么打人的借口则显得太过业余。上访者只是平民百姓,公安可以随便对公民实施人生攻击?事发后,便衣得知打错了人连连道歉,如果当初被打的是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普通人,这句道歉还会从公安分局政委口中说出吗?

目击者称,打人的六个人各个人高马大、满脸横肉,装束既不像工作人员也不像好人,更不像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会。说他们是便衣还真是给咱光荣的公安干警脸上抹黑,但是这六位壮士敢于在省委门口大胆的将自己的无知公众于世,也间接的体现出百姓的地位低下,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只要非法乱纪就拿百姓收场了事,这次幸亏打错了人,否则不知多少此类事件石沉大海。

大水冲了龙王庙,陈大姐这顿打挨的有点冤,但绝对值。作为领导家属,陈大姐瘦弱的身躯被误认为和上访群众过于相似,而不分青红皂白的挨揍也揭露了有些政府部门暴力执法的慵蠢。本应发生在普通百姓身上的闹剧却误打误撞的找到了政法委综治办领导的家属,我们向陈大姐致敬,甭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您确实替百姓受苦了。

6个壮汉面对一位老弱女子,一句话没有上来就是一顿毒打,打了16分钟才算“过瘾”,若不是有铭心刻骨的深仇大恨,那么不论说他们品质极端恶劣、野蛮成性、心狠手毒,还是丧失人性,都绝不过分。首先要问的是:警察队伍里怎么会有这种恶人呢? 有网友质疑:打人是不是这些警察的工作任务?问得一点都不刁;其一,警察打人并不假思索,而且施暴手法专业,这无法让我们相信,警察对访民的施暴只是一次偶然。其二,警方称“纯属误会”——打错了,“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这言外之意究竟是说,那天该打的是另有其人,还是除了“大领导的夫人”,凡是去省委上访的,去一个打一个,所以连问都不用问呢?不好说。

再者,身为警察,肯定知道打人是犯法的,而如此残忍的毒打更不是一般性质的犯法;可这6个警察却敢放开手脚打个痛快,似乎他们一点都不考虑后果,那么我们只能做如此猜测:打人是工作任务,有人给兜着。其实这也不算猜测,警方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了:打“大领导夫人”是“打错了”——若打了“该打”的人,就没错;“该打”的人,不用说就是老百姓了?

相关评论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斗殴事件,起码涉及这样三个方面:政府形象和信誉,每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警察队伍的建设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

和老百姓呼唤公平正义的强烈愿望相反,当事者正谋划此案通过“私了”的方法“大事化小”。据省政法委人士透露,打人的6名警察,目前状态为“下岗、停职、反省、等候处理”,但还没有任何处理意见。陈家表示,“事发后,他们不断来找我们说情,要求法外开恩,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他们还讲情说,打人者的家庭都很困难,如果处分了以后生活会受到影响,请求从这个角度同情他们”。

不过,我们的态度是,决不允许此案“大事化小”,决不让有关责任人滑过关去,同时须从制度上治本,防止此类恶劣事件在中国任何一块土地上再次发生。

不能让“打错门”事件“大事化小”,因为这不是一起大街上的流氓斗殴事件,而是涉及公权力的运用,涉及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涉及民主与法制建设,是一起公共事件,起码涉及这样三个方面:

一是涉及政府形象和信誉。不管上访者多么无理,政府门口的警察打上访者,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对公民的信访权利的压制和人身权利的侵犯。这样的事,即使发生在乡里和县级政府,也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追究。当这样的事件发生省委大门口,更是令人震惊的。它使省级机关的形象和信誉受到极大的损害。因此,省级机关就应该进行严肃公开的查处,把情况公之于众,给公众一个交代。应该查清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土壤,思考究竟应该如何正确地“维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防止今后继续发生同类事件。想靠“私了”来缩小影响,结果只能适得其反,让政府更丢面子。

二是涉及每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连省政法委综治办领导的妻子都被错打,这使每一个公民都会感到恐惧,感到那被打的就是自己。领导夫人都被错打了,一般群众是不是都可以随便打了?而且又正如被打者的亲属说的,“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个农民被打了,是一个普通人被打了,他们领导还会这么重视吗?我甚至想,他们可能连公安干警的身份都不会承认”。因此,今天被打的陈玉莲是打错了,明天打老百姓就打对了?今天打了陈玉莲还要“私了”,明天打了老百姓是不是连道歉的举动都没有?这几个所谓警察应该不是第一次打人,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已经被他们打伤过吧?

三是涉及警察队伍的建设问题。打人者来自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这个“信访专班”是个什么组织?他们在省委大门口的职能究竟是什么?他们凭什么可以打人?而这6个人,为什么从穿着打扮到言行都与人民警察身份不符?他们对付老百姓为什么这么凶?这一连串的问题难道不需要答案吗?

武汉“打错门”事件如此恶劣,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应该引起社会的密切关注,我们需要一个答案,需要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而对少数人“大事化小”的阴谋则应该警惕、抵制、斗争,决不能让其得逞。当然,我们不仅需要处理这几个打人的警察,让他们付出相应的代价,我们更担心的是法治环境问题。

后续处理

警方:民警拉扯陈时行为粗暴

7月20日晚刊登在长江网的这一新闻通稿称, 武昌公安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 对3名在执勤中行为粗暴的民警作出处理决定: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 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

6月23日上午9时10分, 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师陈玉莲在省委南门越过警戒线时, 被执勤武警战士拦住询问, 并要求出示证件。此时, 正在执勤的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要求陈退至警戒线外, 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 致陈玉莲受到轻微伤害。随后, 陈玉莲被送至医院检查治疗。当日,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人到医院看望慰问了陈玉莲并向其赔礼道歉。

事发后, 武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 迅速成立调查专班, 连夜对民警执勤中涉嫌违纪的问题认真调查。同时宣布, 当事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停止执行职务, 接受调查处理。

家属:这个处理很荒唐

“对这个处理结果,我们坚决不同意。”对武汉警方作出的处理决定,昨晚南都记者连线被打者陈玉莲,其妹妹陈翠莲这样转达家属的看法。 陈介绍,昨日公安部门曾到黄仕明单位,向其通报处理结果并征询意见,“我姐夫当时就表示坚决反对,认为这种处理是避重就轻,而且是袒护”。

陈说:“从录像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打人过程,只有两名警察只动手没动脚,其余的是又动手又动脚,而处理结果只有一人调离,这显然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另外”,陈说,“它适用的规定‘风马牛不相及’,处理依据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是公安部的一个内部条令,条令适用范围是公安机关和它的工作对象之间的关系,比如说,公安机关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打了他们或者怎么样了,就适用这个条令来处理。但对陈玉莲的行为,属于殴打无辜的公民,并不是公安机关和工作对象的关系,而是和社会群众的关系,显然并不适用这个条令。”陈认为,按有关规定,警察殴打他人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定性处理。陈还表示,对几名打人警察的处理,所依据的是《纪律条令》第20条,“说公安人员行为粗暴,所以这样处理。但这叫粗暴吗?这岂不是把殴打行为跟骂你两句、吼你一下、使用不文明用语归为同类了?如果这种行为叫作行为粗暴,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打人伤人的要取消,刑法上的伤害罪也要取消了。”

“这样的处理,是粉饰自己的错误行为,我们认为很荒唐。”陈翠莲最后说。

陈玉莲本人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强烈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6·23违法乱纪者,尽快作出‘双开’处理。”

家属强烈要求公开打人录像

6月23日上午,当58岁、身形羸弱的陈玉莲站在省委南大门口时,为什么会突遭大院冲出的几名便衣殴打?昨日针对被打原因,家属又向记者曝出新的说法。

陈玉莲妹妹陈翠莲说,当市、区公安部门领导到医院来探望时,家属曾向他们提问:打人是什么理由?“一位领导说,陈玉莲当时咬了他们,我们就说可以把录像调出来看,到底陈玉莲有没有咬人?后来他们又说陈玉莲态度傲慢,激怒了对方。”

“对他们这样的解释,我们非常气愤。”陈翠莲说“为什么不公布录像?录像是最直接的证据。”

据陈介绍,省委南大门上方共有5个方位架设有摄像头,可以同时摄下打人全过程。其中两处,一处就在站岗卫兵的正上方,另一处则在大门对面、一条马路之隔的桃山村小区。而5处录像中,卫兵上方的录像记录得最清晰。

据家属介绍,事后他们曾调看过卫兵上方的那份录像视频,并提出想拷贝一份带走,但对方表示不能给。家属们又找到桃山村小区的那份录像保管方,但“他们说公安部门已经打过招呼了”,也不能给。为防止录像被事后动手脚,家属们将录像打人过程的时间段,做了详细的记录。

“现在我们家属强烈要求公开打人录像,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陈玉莲到底有没有咬过人,到底态度傲不傲慢,到底是几个人参与了殴打?录像公布后就会一清二楚!”

“我们虽然提出过这个要求,但现在没有人愿意公布这个录像。”陈家属说,“公布一下又何妨?不是一直在说从严治警吗?现在这部录像,就是最好的教材,我们有丑不护丑,通过活生生的事例,对公安干警不是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吗?而为什么却不敢将之公之于众?”

陈玉莲家属考虑与黄厅断绝关系

陈家宁肯让陈玉莲离婚,不拖累丈夫,也要“让全国老百姓都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打错门”事件曝光后,昨日家属向记者透露,陈玉莲的丈夫黄仕明事后“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为此家人表示,“哪怕和他断绝关系,也要继续讨个说法”。

据陈翠莲介绍,打人事件曝光后,市里领导曾找黄仕明谈过话。“回来就向家里发牢骚,他说,领导批评他了,要他注意纪律,认为我们做得很过火,叫我们不要再这么闹了。他说,他的压力很大,他也快疯了。”

“对这件事的态度,我们家出现了分歧。”陈翠莲说,“家里就对他说,不行我们就划清界线,断绝关系,你当你的官,你走你的阳关道,我们不连累你,实在不行你要离婚,我们也离。我们不能说因为你当官,我们一家老小就忍气吞声。”

陈说,自从爱人被打后,黄仕明的压力一直就很大,“为这个事瘦得很厉害”。“他很难受,我们也看得见。他以前是个意气风发的人,文笔很好,做事非常卖力。但就因为他是个领导,上级对他有纪律要求,他就觉得我们不该把这件事情捅出去。”

在这之前”,陈翠莲说,“很多领导都找他说情,其中一个分局领导说,叫他发扬风格,高风亮节,那几名公安也不容易,叫你夫人算了。还有一个派出所的副所长说,如果处分了这几个人,他们把这身衣服脱了,他要是搞你你怎么办?太可怕了这个话,我们就觉得像是在威胁。这都是原话,我们当时都在场。”

“但我们不会放弃,我们就是想让全国老百姓都知道有这么一件事,让全国人民都看一下,这件事究竟最后会如何处理,处理得公不公正。”

处理结果

隶属于武汉市委宣传部的长江网发布了关于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夫人陈玉莲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被武汉多位便衣警察殴打事件(见上图)的处理结果,三名警察被处分。对此,陈玉莲家属表示不同意处理结果,要求给予当事警察“双开”处分。

领导重视

对于湖北省一厅级干部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被打事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作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

2010年7月23日,湖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政法公安干警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省政法公安干警一定要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对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文明、甚至粗暴执法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法公安机关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凡有举报,立即调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警民关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理。

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等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对做好这一事件的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要求深入调查,对执法中有粗暴行为的民警决不姑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决不能容忍态度粗暴、打骂群众的行为;确保“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追究领导责任

对于执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殴打一妇女事件,武汉市经过认真调查,在处理当事责任民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武汉市公安局党委29日研究决定,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少数民警违纪、打人问题的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免去其分局政委职务;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此前,武汉市公安局对3位当事民警进行了处罚: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郑志强、蒲全鸿两人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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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