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0年8月,原名为象山县便民服务中心,于2007年12月更名。其管理机构为象山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县政府对全县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活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目前进驻中心窗口单位30个,另设分中心7个,办理行政许可项目达389项,约占全县总许可项目的94%。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承担全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交易办理职能,下设采购科、交易科。两机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三七”运作模式]具体内容包括“七件管理”、“七项公开”、“七制办理”。“七件管理”包括即办件、承诺件、告知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不予审批件。“七项公开”包括审批项目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设定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结果公开。“七制办理”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一审一核制、简便行政审批事项的即时办理制、涉及多个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审批制、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上报行政审批事项的负责办理制,资料、条件漏缺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补办制,不符条件行政审批事项的不予审批制。 [行政许可科进驻中心] 2006年5月-6月,全县34个具有行政许可权单位,依据 “四不变、一建立”和“四到位、一加强”要求,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采用“撤一建一”、“并一建一、”“挂牌”等三种撤并途径,成立行政许可科,其中撤并后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21个,挂牌设立行政许可科13个,职能归并面达100%,独立设立行政许可科达60%。目前,行政许可科全部成建制进驻中心、分中心运作,通过充分授权、创新审批流程,将中心从原来的窗口受理,各部门内部科室流转办理,改变为现在通过窗口授权、审批、盖章、制证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地整合了审批资源,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 “一个科室办理”、“一个领导分管”、“一枚公章办结”,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新经验。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389项,占总审批项目94%,承诺件再次提速20%,即办件比例达到了80%以上。 [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将县及县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对救灾、救险和社会公共安全等突发性事件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县政府或审改办拟定的其他审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实行专项服务。一是全程跟踪督办。县审管办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对符合“绿色通道”审批条件的,发放“绿色通道”卡,并根据项目内容确定牵头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负责该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和协调,相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二是实行“优先办理”原则。“绿色通道”项目的审批时间原则上比现行承诺时限再缩短30%。需联合会审、联合踏勘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审管办优先、随时组织安排。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但不影响审批的,应予以提前审查。三是审批服务“一条龙”。要求各部门在受理审批项目后,主动指导、帮助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主动告知审批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办结后在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并协助做好与上、下审批环节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印制了“绿色通道”行政审批服务评价表,对各审批部门执行“绿色通道”情况进行评定,纳入考核内容。 [一审一核]行政审批机关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经本机关授权的审查员审查、核准员核准后,直接签发行政审批决定,完成行政审批。此办法改变了过去一项行政审批要经过办事员受理、科员审查、科长复核、领导核准多个环节,对有效遏止部门权利过于集中,审批环节繁缛,权责不清等问题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联合审批] 出台了《象山县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一是明确界定了联合审批范围。涉及县级权限内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查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个体工商户、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批或审查的事项。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三联合”运作方式。“联合踏勘”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一受理窗口将不予审批单位提供的不予审批的意见和理由告知申请人,相关审批单位不得再进行审批;“联合会审”由第一受理窗口组织主持,并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实行简单联合审批项目审批联系单制度,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联合协调”由县政府授权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立重大疑难事项县政府领导定期协调制度,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根据协调事项内容和数量,定期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协调会议。三是突出中心平台集聚功能。包括政府性投资项目专业技术评审在内的所有县级权限以内的联合审批项目,统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办理,建立联合审批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联合审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中心联审项目扩大到24项,参加联合审批的单位达20家。 [告知承诺]告知承诺制适用于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或变更,前置审批告知承诺文书由各行政审批部门编制。具体按中心规定的“一告知、双联合、三承诺”运作方法运作,即一告知是指有关前置窗口告知申请人办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达到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应符合的要求以及应提交的有关资料。双联合是指各有关前置审批窗口(单位)对申办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选址、联合验收;三承诺是指申请人:一要对有关前置审批窗口告知的内容作出承诺;二要对何时接受有关前置审批窗口的验收作出承诺;三要对验收不合格的,作出限时落实整改措施的承诺。 [一表制] 将原工商、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等11个职能部门的表格进行整合,简化成1张表格,实行一个窗口录入信息,所有审批窗口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各窗口审批同时启动,实现审批办理在中心窗口运作一纸化作业,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 [三制一区“绿色通道”]一是办事无休日制度。制定了“双休、节假日值班制”,“午休时间值班服务制”,保证一年365天,天天有人在岗,时时可以办理。二是定期下乡上门服务制度,对海岛偏远乡镇居民定时下乡上街开展咨询办证服务。三是企业全程代理服务制度。与经济贸易局联合设立了“企业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对本县企业投资和证照办理事项,全部实行全程无偿代理服务。四是在一楼大厅设立残疾人特殊服务区,开通了热线求助服务电话,对残疾人、年迈体弱者、市级以上劳模,采用电话预约、定时上门服务。 [综合窗口]出台了《象山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县统计局、旅游局、药监局、盐务局、民宗局、档案局、教育局、水利局、人事局、安监局、贸粮局11个行政许可项目数量较少的县级部门集中于综合窗口受理。采用咨询、即办和承诺办结形式办理,同时创新了综合窗口“1+1”模式(即综合窗口人员由2人组成,一人由成员单位按计划轮流派驻,担任窗口审查员,负责窗口审批项目的受理、办理,一人由中心选派,协助工作),制定授权文件,建立工作网络,实行AB岗制度。实现即办件授权办理,承诺件“统一受理、限时办结”。 截止2009年6月,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80万件,日均办件1517件,按期办结率达100%,办件准确率为100%,当日即办比率达到84%,群众满意率达98.5%。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便民服务中心以廉洁高效便民的形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誉。《人民日报》、《国务院信息专报》、《新华日报(内参)》、《浙江日报》等媒体曾做过宣传报道,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市文明单位、宁波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五一文明示范岗、市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单位等数十项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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