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限田限奴婢之议 |
释义 | 时,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大臣师丹、孔光、何武等建议实行限制私人占有田地和奴婢数量的政策,史称“限田限奴婢之议”。办法是:“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这个办法制定之后,遭到了外戚丁氏、傅氏和权臣董贤的反对。 “限田”的政策未能实行。以后哀帝一次就赏给董贤田地二千顷,完全违背了“限田”政策的精神,“限田”之事再也无人提了。当时,鲍宣说,人民有七亡、七死,主要原因是“县官重责更赋租税”,“贪吏并公,受取不已”,“豪强大姓蚕食亡(无)厌”,“苛吏徭役,失农桑时”,“酷吏殴杀”,“治狱深刻”等。当时的阶级矛盾已十分尖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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