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咸阳市信访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5号),设立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加强对群众赴省进京上访劝返工作职责,教育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控制并逐步减少群众赴省进京越级上访。 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和省上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三)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信访专线电话;负责组织市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 (四)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变化规律,依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承办中省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六)负责向地方、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七)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制订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八)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九)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十)负责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内设机构7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 2、综合指导科 综合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3、来访接待科 负责我市群众赴省上访的劝返工作;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到市政府上访的接谈、协调、转送、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向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报告群众上访动态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负责市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人民群众来访事项;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来访应该解决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参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办案件;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全市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 4、办信投诉科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军队给市委、市政府的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办理省委、省政府及省信访局、省级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的人民来信;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全市办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网上信访”和直接受理的群众投诉事项;承办由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和交办的投诉事项;向市级部门和县(市、区)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投诉事项并审核、上报投诉事项办理结果。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到市委上访的接谈、协调、督办工作。 5、专线电话办公室 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直接向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和政府市长反映的有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和建议;综合分析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送信息;协调和督促检查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报结情况;负责办理“市长信箱”接收的信访邮件。 6、督查科 负责对我市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中省联席办、中省信访局、省级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向咸阳交办信访事项以及市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的督办、协调、检查、调查和办结报告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中、省、市要结果信访事项的统计以及办理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市信访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7、驻京信访科 负责我市群众进京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理和劝返工作;负责我市群众在京敏感地区非正常上访的协调和劝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我市群众进京上访劝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和通报我市群众在京上访情况;负责联系省驻京信访处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信访督查专员3名(正县级1名、副县级2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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