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释义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前身咸宁专区中级人民法院,1972年12月更名为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咸宁地区撤地建市,遂更名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6个基层人民法院。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最佳中级人民法院“,1997、1998年分别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2年3月19日咸宁市女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开幕。2002年8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要求和咸办发(2002)46号”关于印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进行内部机构改革,将经济庭与民事庭合并。通过改革,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更趋科学合理,中层干部结构更趋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而中院的法官队伍向职业化建设发展,还将逐步实现法官名额制、法官助理制、法官逐级选任制、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制等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目标。2006年底新的审判大楼即将落成,新审判大楼位于咸宁主干道的咸宁大道上,交通十分便利,新审判大楼设备齐全,设施完善,使我院干警能在优良的办公环境下办案,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9: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