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仙桃档案史志局 |
释义 | 档案局简介市档案局(档案馆、党史办、地方志办)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承担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和内部制度建设;负责机关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职称人事、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党建、老干部工作。 (二)档案法规业务指导科 负责宣传贯彻档案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起草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档案执法检查、档案目标管理和档案登记,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市机关、企事业以及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档案员的岗位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 (三)档案管理科 负责接收市直一级机关、镇办(场)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和保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档案资料征集编研科 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对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同时进一步做好其编研工作。 (五)党史编研科 负责编制全市党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的党史工作;征集整理编研党史资料;编纂仙桃党史丛书和中共仙桃市组织史资料,开展党史理论研究、党史宣传教育和队伍培训等工作;负责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和湖北人民革命大学联络会仙桃市联络组的工作。 (六)地方志编研科 负责编制地方志工作规划;开展调查研究,征集、积累地情资料;编纂出版仙桃年鉴和仙桃市志;指导全市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审定验收乡土志、部门志等地方志书及地情丛书;搞好市情编研和旧志整理;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队伍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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