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厦门一等邮局 |
释义 | 民国初的厦门邮界沿袭清代的邮界范围。民国元年,增加蓬壶、中都乡、豪康、丰稔市、蓝家渡、安远、泉上、嵩溪、禾口、杜浔、龙潭、石井(1912年)、莲河、枫洋、金榜圩、西坪圩、尚卿、源口、仙苑等19个代办所;民国2年,增加芷溪、朋口、莒溪3个代办所。民国3年起,废除邮界,福建邮界改为福建邮政管理局,设在福州,下辖厦门、三都澳两个一等邮局。厦门一等邮局设局长和邮务总办各1人,局长或邮务总办职务仍由外国人把持。这时的厦门一等邮局邮境基本不变,共有一等局1个、二等局20个、三等局5个、支局3个、代办所140个。 民国7年5月1日起,厦门一等邮局被确认为国际邮件互换局,发往菲律宾、越南、新加坡、马来亚、缅甸等国家和香港等地区的邮件,均直封由轮船载运,不再交“客邮”转递。民国17年6月14日,北京邮政总局撤销,改由南京邮政总局统辖管理,总局以至各地的总办改为会办,成为名实相符的中华邮政。同年,厦门一等邮局重新核定为本省惟一的一等甲级邮局。全局编制99人,其中一等局局长1人,秘书兼监理员1人,会计1人,邮务员3人,文书兼会计助理(当时称为“听差”)2人,员工36人,信差24人,邮政汽船司舵、水手8人、杂役12人;鼓浪屿支局局长1人,员工3人,信差5人,听差1人,杂役1人。民国9年后,先后在岛内增设桥亭、民生路(今民族路)、思明南路、泰安街等支局和嵩屿、曾厝垵、澳头、庵兜、桥头、昭(蛟)塘、双涵、东屿、胡里山等代办所以及溪岸街邮亭。民国20年4月改称思明一等邮局。民国23年,思明一等甲级邮局被列为福建、广东两省各地邮局的汇票互换局。民国25年4月复称厦门一等邮局。 民国27年5月10日,日军从五通登陆,厦门邮局营业部迁往鼓浪屿,并在鼓浪屿福民学校(今笔山小学)礼堂设临时办事处,处理进出口邮件。思明北路支局、民生路支局和各邮亭均停止营业。民国31年12月21日,厦门一等邮局移归上海邮区管理。 民国34年10月19日,厦门一等邮局仍归福建省邮政管理局管辖。为适应业务发展,机构略有更动,共设文书、账务、出纳、侨汇、邮件收发、挂号邮件、航快邮件、国际邮件、包裹、储汇等10个组。民国36年3月1日增设值价组,将挂号邮件组与航快邮件组合并为邮件组。同年8月16日增设转运组。民国37年5月实行分区投递制,厦门一等邮政局被列为福建省乙种示范局,增设人事管理员。至民国38年7月,除原有支局、代办所外,增设民国路(今新华路)第三支局、南普陀支局、仓里社支局、镇邦路支局、厦门大学支局。民国路、南普陀和仓里社3个支局只办二三个月就停办。 据民国37年12月的统计,当年厦门邮局全局实有员工178人,临时工19人,短期替工30人。设有支局3处,代办所12处,信柜8处,邮票代售处40处。与海外互换邮件的邮局计有:新加坡、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旧金山、吕宋、怡保、槟榔屿、西贡(今胡志明市)、棉兰、吉隆坡、柔佛以及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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