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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厦门五通民航学校机场
释义

民国17年8月,旅居菲律宾的爱国华侨吴记霍、吴福奇、薛煜添和林珠光等遵循孙中山“航空救国”的遗训,在海外组织航空委员会,并取得菲律宾中华总商会会长薛芬仕、侨商孙有泰等人的帮助,募集一笔资金,用以购置飞机,聘请飞行教官。

航空委员会成员绝大多数是闽南人,加上厦门各方面条件比较具备,因此航空委员会决定在厦门创办航空学校和飞机场,地点选在市郊五通乡店里村。同时,开始在国内外分别招考学员。国外华侨子弟报考地点,在菲律宾马尼拉市华侨办的益智学校,前往报考的菲律宾华侨青年57名,录取11名,这批学生于民国17年10月中旬由航空委员会聘请的飞行教官陈子文率领,乘坐英轮四山马号直抵厦门。厦门五通民用航空学校首任校长为陈国梁,首批招收学生100名,其中国内学生89名。

航空委员会向外国购置的飞机和设备有:德国制造的双翼教练机3架,美国制造的双翼教练机2架,法国制造的单翼教练机和单翼水上飞机各1架,以及收发电讯设备1套和其他设备。

航校的机场简陋,跑道长243.84米,因地形所限,飞机起落时须通过市区至五通的公路,遇飞机起落,公路两侧要放下竹制的活动横栏,保证行人、车马的安全。

民国18年春,航校国内学员与华侨学员因琐事发生磨擦,校长陈国梁处理不当,引起学潮,后由海外的航空委员会出面解决,遣散大部国内学员,仅留李吉星(同安籍)、谢志成(龙岩籍)、许佐才(惠安籍)3人继续学习,总共留下学员14人,校长改由薛拱年担任。撤换校长后,导致飞行教官李夙宣、陈子文相继辞职,航校陷于困境。

航空委员会为维持航校,用每月大洋800元的高薪聘请丹麦飞行员坎马担任飞行教官,航校得以续办。航校购置的飞行设备相继运抵厦门后,在下柄村海边搭建1座水上飞机机库。

民国19年春,因菲律宾经济不景气,航空委员会无力支付航校经费,决定停办航校。学员归并广东航校,飞机和器材亦由广东航校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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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