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贯彻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清理整顿就业准入情况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力用工行为,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准入的法制建设,切实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实行国家就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2〕16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贵州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控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劳动部[2001]119号)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从事技术工种和一般工种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清理整顿,对未经批准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清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 全县范围具备法人(经纪人)的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均属清理整顿范围。 二、清理整顿的要求 (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必须实行空岗报告制度。用工审批,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用工三个月后试用期满,必须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对不具备招工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责令限期清退,不按期清退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严禁招用无《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来人员就业证》的流动人员。 (二)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要求,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上岗未参加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和技能鉴定,补办职业资格证书,应主动向县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拟定培训计划、限期培训。由县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中心组织职业资格培训,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发给国家承认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性、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工作的,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招收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报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四)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已开业的个体工商经营户,凡涉及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范围,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和技能鉴定,补办职业资格证书。 (五)按照市政府《2004—2010年全市农民工培训规划》(遵府办发〔2004〕11号)的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把农民工培训作为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先培训、后就业。县政府农业、畜牧、林业、煤炭、乡企、科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与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安置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达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的。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职业培训学校与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培训中心共同创造条件,组织开展联合办学,对城乡新生劳动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实行岗前就业培训。 (六)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够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培训。 (七)清理整顿劳动力用工市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利用虚假用工信息欺诈求职者钱财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严肃查处用人单位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私招乱雇坑、蒙、拐、骗行为;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违法案件。按照《劳动法》、《遵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以及《经纪人管理办法》、《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的有关法规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各类专业经纪公司、职业介绍机构、商务代理组织、信息咨询服务等经纪企业和经纪个体遵守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经纪资格证书》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单位,要按规定限期补办,否则不予年检验照。对逾期不予补办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组织实施 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习水县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习府办发〔2004〕72号)要求,在实施期间,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配合县劳动部门做好工作。整个清理整顿工作由县人劳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