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药购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
三、检查内容:
1、医药“招投标”执行情况;
2、医疗器械、药品的购进渠道;
3、医疗器械、药品质量及购销价格等。
四、检查方式:由县纠风办、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抽人组成,采取查看帐目、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刘志荣
成 员:袁大平、张德刚、袁小东、陈新明、王强
检查全县乡镇(区)医疗机构。
第二组
组 长:赵久才
成 员:周卫东、刘咏梅、刘正容、魏峥嵘、何利清
检查县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
各乡镇(区)及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汇总检查情况于4月5日前书面报县人民政府。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