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西南大学关于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国际机票试行办法
释义

西南大学关于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国际机票试行办法

西校〔2008〕333号

为了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扩大国际学术交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设立资助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专项经费。资助对象为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重点资助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年资助名额为50人。原则上每年每人只能受资助一次。

第二条 本办法所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一般应是本专业国际性学会的学术年会,或国际性学会组织的多个国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

第三条 申请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应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以大会工作语言宣读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已被大会接受的论文(作品)或邀请撰写论文、创作作品参会(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或作品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南大学;如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为我校教师的,只资助一人参会);

2.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

3.会议主办方邀请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言的函件或相关日程安排;

4.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的《西南大学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第四条 按国际学术会议召开地域的不同学校给予报销不同额度的往返国际机票,基本标准为:参加在亚洲国家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往返国际机票款4500元人民币;参加在欧美非大洋洲国家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往返国际机票款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若与会者被邀请担任国际学术会议主席、担任分会主席或做特邀报告,其往返国际机票可全额据实报销。

第六条 已经获得其他机构资助的参会者,学校不再重复资助。

第七条 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采取随时申报,集中审批的方式。个人按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随时向人事处提交资助申请,人事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于每月上旬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确定是否列入资助。

第八条 申请者须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后的一个月内, 撰写参会总结(一式三份),填写《西南大学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回校履行义务情况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举办一次与所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研讨内容有关的专题报告会(专题报告会的海报样式,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分别报人事处、科技处或社科处以及所在单位。没有履行此项手续者,学校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九条 报销国际机票款以国际机票款的发票、国际机票行程单为据,报销审批时需向人事处提交本办法第八条的相关材料和会议收录其论文和成果的复印件。

第十条 参加国际性的艺术作品展览会,或国际性的艺术或体育比赛参照本办法予以资助。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应配套办法。

第十二条 柑研所和荣昌校区参照本办法执行,经费由柑研所和荣昌校区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2 19: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