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释义 | 机构名称: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西藏拉萨市民族北路7号 机构职能: 一、组织学习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四、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 五、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管理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检查;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七、承办国家质检总局与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工人事处 三、计划财务审计处 四、质量监督管理处 五、标准计量处 六、食品监管处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八、执法队 九、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891—6832316(传真) 0891—6817666—6309 直属事业单位: 一、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 三、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垂直管理地市局: 一、拉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1—6322050 二、日喀则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2—8823315 三、山南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3—7820256 四、林芝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4—5828969 0894—5820569(传真) 五、昌都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5—4823742 0895—4823742(传真) 六、那曲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6—3822079(传真) 七、阿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7—2827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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