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过之疵 |
释义 | 所谓“五过之疵”是指司法官审案时的五种敝病,即惟官(依仗权势)、惟反(私报恩怨)、惟内(家属牵制)、惟货(勒索财贿)、惟来(贪赃枉法);“五罚服,正于五过”(《尚书·吕刑》),即因“五过”而枉法裁判,罚不当罪,甚至出入人罪,司法官必须承担罪责相当的法律责任,甚至“其罪惟均”,即以犯人之罪来处罚司法官,体现了西周统治者对司法腐败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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