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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武冈市人民法院
释义

武冈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座落在湘西南历史名城——武冈市区中心,巍巍云山脚下。辖区面积1400多平方公里,人口75万。1994年4月,武冈撤县设市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更名为武冈市人民法院。下设机构有:纪律检查组、政工室、监察室、办公室、审判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庭、司法警察中队、城关法庭、城东法庭、龙江法庭、转湾法庭、湾头法庭、荆竹法庭、杨柳法庭、邓家铺法庭。1995年7月1日,《法官法》开始施行,新增法医技术室为内设机构。1996年3月,司法警察中队改为司法警察大队。6月1日,实行立审分离,将告诉申诉庭改名为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信访和申诉复查工作。1997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将减刑、假释的权力收归中院,基层法院不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同时撤销刑事审判二庭,新设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是年4月,设立行政事务管理室,负责全院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7月22日,地方税务法庭挂牌成立,为副科级机构,负责审查、执行全市地方税务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99年12月,司法警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机构,根据上级规定,从武警部队接管死刑执行任务。2000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以及湖南省、邵阳市两级法院关于法庭撤并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撤销原设民事庭、经济庭、执行庭,新设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工作局;撤销城关法庭、城东法庭、转湾法庭,原辖区业务由内设的相应民事审判业务庭承担,保留邓家铺法庭、杨柳法庭、荆竹法庭、湾头法庭、龙江法庭,并分别更名为邓家铺法庭、稠树塘法庭、荆竹铺法庭、湾头桥法庭、龙溪铺法庭。2002年3月,成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全院书记员。2003年法院机构改革,定编96人,内设机构12个和5个人民法庭,均为副科级机构,分别为:政工室、监察室、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和龙溪铺、荆竹铺、湾头桥、邓家铺、稠树塘5个基层法庭。是年,全院在岗干警、职工119人,其中法官62人(有四级高级法官2人、一级法官25人、二级法官20人、三级法官5人、四级法官1人、五级法官9人);司法警察9人,其中一督1人、二督1人、三督5人、二司1人、警员1人;书记员36人,工人11人,法医1人。具有本科学历的77人、专科学历的38人、中专学历的4人。2006年6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绩效考评工作。2008年5月成立研究室,负责全院的调研工作。 近年来,武冈市人民法院围绕公正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基础基层建设,全力打造“平安”武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该院先后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邵阳市创建学习型机关先进党组织”、“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3年至2007年连续5年被评为邵阳市双文明先进单位,2007年又被评为湖南省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涌现出了湖南省劳动模范赵秀琦,一等功臣、邵阳市十大杰出青年雷昱等一批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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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