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有文 |
释义 | 宁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简介吴有文 男,1949年3月出生于宁夏中卫市,中共党员,大学毕业,汉族,现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履历1968年2月至1990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骑兵第二师、陆军二十师、宁夏军区、石嘴山军分区工作,历任战士、打字员、班长、排长、参谋、连长、作训股长、团副参谋长、师作训科长、军区训练处长、军分区参谋长。1990年10月转业地方工作,历任宁夏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组长兼政治部主任、副厅长,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兼副检察长(正厅级)。期间,曾当选银川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并任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夏法学会副会长、宁夏刑法学会会长。 相关多年在部队从事军事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各一次。到地方主要从事政法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试讼审前程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多篇论文获奖。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紫云派出所民警吴有文,男,36岁,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紫云派出所社区民警。 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得到了广大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先后被评为福建省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优秀警务区民警、福建省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有事来找我”不是一句空话。在胜利社区,他把社区当作自己家一样来“打理”。他在社区制作告知牌板,公开自己的手机号码,把家里的电话与值班室电话绑定。无论什么时候群众有事,他总是随叫随到,急的时候连拖鞋都来不及换。同时,他坚持“一防、二控、三注重”的治安管理思路,积极采取“民警加群众、传统加科技”,“动态巡控与静态安防有机结合”等措施,使社区的发案量大大下降。 一提起他,社区里的孩子都亲切的称呼“校长叔叔”。他兼任南平市胜利小学综治副校长,自编法制课教材,以自己曾经办理过的案例作为素材,以每周“国旗下的讲话”、定期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师生知法、守法和用法。同时他还主动发起了“爱心助学”活动,开设校园警务QQ和警务电子邮箱,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近三年来,吴有文参与或独立办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多起,追回财物损失30余万元;参与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解决问题200余项,调解纠纷矛盾100多起,辖区群众都爱称呼他为“我们的吴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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