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石林 |
释义 | 吴石林,1961年8月出生,湖南安化人。法律工作者;湖南省农村3.15志愿者基层维权联络站站长;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第三、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安化县委员会第五、六届政协委员。 曾于1999年被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佳志愿者”。2001年3月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荣誉奖章和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十佳工作者”。200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授予唯一“3.15贡献奖”。2003年3月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十大新闻人物”。2006年1月获湖南省四五普法“十大法制人物”。 2006年11月获湖南省助残先进个人。2008年3月获湖南省3.15特别贡献奖。2009年3月获全国首届网络3.15十大维权新闻人物。以及政协安化委员会五、六届十佳政协委员等各级政府部门荣誉称号100多项。 1988年,开始尝试为受骗上当的农民朋友主持公道讨说法,从此走上义务消费维权道路。20多年来,处理各类投诉纠纷3800多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2004年,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的维权困境,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关注,指派专员来基层调查处理。2007年,支持安化县清塘铺镇桑树坪村农民邓古四借款、赔偿反诉案,得到了时任湖南省娄底市市委书记、现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的重视,经过9年来的第四次法院开庭审理,取得反诉成功。配合消委,为安化县红岩村农民谢云南高压锅爆炸伤害纠纷进行调查调解,沈阳压力锅厂派人来安化赔偿用户现金四万多元。先后自费编印《农民实用法律条文读本》、《消费者必读》、《经营者义务》、《农村消费》、《农民法制维权手册》等书刊3万多册,免费赠送农民,使渴望法律知识的农民受益。2004年经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同意,成立了湖南省农村3.15志愿者基层维权联络站,创办了湖南省第一家农村3·15消费维权网站。2011年5月,成立了基层法制维权志愿者服务队。 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撰写提案20多件。《成立乡镇联防巡逻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乡镇街道综合秩序整顿要常抓不懈》等被评为优秀提案。其中,针对农民到县城办身份证不方便的情况所写的提案,得到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身份证可在地方乡镇派出所办理,方便了全县基层群众;另外,针对地方狂犬病多的提案,使各家家犬及时打预防针,有效消除了全县此类安全隐患。助残事迹中,1998年至今,帮助农村残疾人吴成虎、刘新求、吴新社等十多人自食其力成功。 消费维权事迹作为教学案例被写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由潘进成、刘文华教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第二版《经济法》。另外,相关事迹先后被载入1999年出版的《中华大地之光》、2000年出版的《中国人物年鉴》、政协湖南省委湖南卷《政协委员风采录》、2004年出版的《中华群英谱》,并被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专访,被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等几百家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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