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无为县民政局 |
释义 | 简介无为县民政局成立于1949年7月,其前身为无为县民政科,1959年9月改为民政局。作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民政工作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群众性、多元性和政治性特点,是落实民生、解决民利、维护民权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现有编制16人,负责人职数6人。 主要职能1、组织全县救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2、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 3、指导全县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6、主管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烈士称号和伤残等级;落实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协调全县“双拥”工作。 7、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乡镇对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8、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申办及年检工作。 9、承办全县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全县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评比表彰先进乡(镇)、村(居)委会工作。 10、主管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承办各乡镇村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协助调处边界纠纷工作。 11、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 12、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3、承办全县的婚姻登记工作。 14、承办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工作。 15、主管全县的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 16、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工作。 17、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县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内设股室办公室 优抚股 安置办 救灾办(救灾股) 低保股 社会事务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计财股 下属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福利院(光荣院、老年公寓),干休所,殡管所,烈士陵园管理处,婚姻登记处 ,老龄委办公室 ,军人接待站 。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