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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建站背景 受传统中庸文化影响,国人普遍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等等思想,这尤其表现在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往往忍气吞声,以“和”为贵。然心理之愤懑,不平之心并未消解。由此,“权利”二字,在国人心中是若即若离的,可以说是放得下,却拿不起。 作为律师,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想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不是被侵犯,是不是能得到救济,当我告诉其法律意见并告知其要通过诉讼救济时,他们往往又心存顾虑,一些人就此放弃了,一些人却也勇敢面对,打起了人生的第一场官司,可喜的是,后面这类渐渐多了起来,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 “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要捍卫自己的权利”,话语简单如此,自古至今,真正敢放声呐喊并付出行动的,寥寥无几。权利被损害者,往往处于弱势,重大权利如生命,健康,名誉等等权利如果受到损害,有可能要用一生来承受,但是他们往往缺乏维权的勇气和能力。而有些人,由于没有通过法律程序维权,而采取愚昧的私利救济如复仇等等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作为律师,我对此深感遗憾,也很惋惜。 法律基础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这部与物权法一样在于保障私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跨两届人大、历经四次审议后终于面世。有法学专家评价称,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事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 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公民民事权益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集大成者,其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功能,就是要强调如何保障民事主体的私权利,以及私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进行救济。 重视对个体民事权利的立法确认和司法保护,不仅是尊重“人”这一最高社会价值的时代需要,也是回应现实中公民法治期待的必然选择。
网站宗旨 为此,为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公民维权,维护社会稳定,本律师特创办“我要权利网”,域名为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0039128号。Right为权利之意,51谐音为“我要”,合称为“我要权利”,语义鲜明,指明本站主题——关于权利,普及权利,维护权利。 站长简介 黄家勇律师,创办人,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海南大学毕业,中共党员。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036号隆宇大厦2403室 服务承诺 本网站不以盈利为目的,专注于侵权责任法的宣传,研究,以及为公民维权提供服务,接受咨询,委托代理。对于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在线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咨询后,本律师将从答复意见,原因分析,法律依据三个方面进行专业、详尽分析,解除您的法律疑惑,指明维权方向。 《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本站也将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而同步开通上线,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欢迎免费咨询,欢迎社会各界的批评指导。 网站宣言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约瑟夫·儒贝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丁尼生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谚 所有的人,对于自由、私产、法律保护都有平等的权利。——伏尔泰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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