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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温州医学院社团联绿枝缘环保协会
释义

协会简介

绿枝缘环保协会正式成立于2005年3月12号,是温州医学院自发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保护环境为宗旨。立足学校,面向社会,积极参加环境宣传活动,以普及环境知识、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为主要工作,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致力于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为目的。

社团聘请现任温州医学院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书记、环境科学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曹建明教授出任社团的指导老师。社团与温州市环保局、绿眼睛青少年环境文化中心、温大“橄榄枝”志愿者协会、温大绿色营、温大绿萌、温职院青露社、温科绿源、浙工贸绿翼社、浙东方学院心之绿环保营、温州广电大学绿手指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各个社团间沟通合作、互帮互助,资源共享,共建环保大业。

指导老师简介

协会聘请现任温州医学院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书记、环境科学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曹建明教授出任协会的指导老师。

曹建明《中华检验医学杂志》特约审稿人,1963年生,浙江籍。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温州医学院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书记、环境科学系主任。1986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化学系,毕业后一直在温州医学院任教。1991年—1992年到武汉大学进修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1999年—2000年到华西医科大学进修卫生检验课程, 1997年评为副教授,2002年晋升为教授。现从事实用仪器分析、卫生检验学、微量元素检测及临床生化检验方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参加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空气理化检验》、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出版《医用化学基础》、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医用化学》等教材的编写工作。并主编了《微量元素与健康》、《卫生理化检验实验指导》、《水质理化检验实验指导》、《仪器分析实验指导》,先后在《分析化学》、《中华检验医学杂志》、《中国卫生检验杂志》、《现代预防医学》、《临床检验杂志》、《上海医学检验杂志》等全国各级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主持完成省级课题三项,获浙江省高校和浙江省卫生厅科技成果三等奖三项。所研制的血清铜、锌、铁、钙、镁、酶法测定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等试剂盒已在全国临床检验中推广应用。二次被评为温州市优秀教师,入选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己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组织机构

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构成。下设六个执行部门:办公室、理论研究部、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顾问团。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务执行机构。常务理事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和理论水平,具有骨干带头作用,常务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及财务理事组成。不称职的常务理事由会员大会投票对其免职。

执行部门

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构成。下设六个执行部门:办公室、理论研究部、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顾问团。

办公室

协调各部工作,分发材料和会刊,负责填写并保管组织人事档案;收集会员意见和建议,并转达到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活动的记录、整理、总结、通知、联络及日常总务工作。

理论研究部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学术交流活动;推荐会员的优秀论文;负责会刊及其海报宣传内容的供稿,收集保管本协会的各种出版会刊。

宣传部

负责本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每期的海报和通知。扩大本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

策划部

负责本协会各种具体活动的策划和统筹工作。

外联部

负责协会的一切对外联系工作,发展本协会与校内外各社团及有关团体、院系的友好关系,负责联系社会实践工作。

顾问团

顾问团由卸任理事会成员组成,成为社团工作中的隐形后盾,在社团的发展中功不可没。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会名为温州医学院社团联绿枝缘环境保护协会,简称“环保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温州医学院自发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保护环境。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立足学校,面向社会,积极参加环境宣传活动,以普及环境知识、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为主要工作,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致力于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

第五条有关本协会各方面事宜参照各项具体条例和制度,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温州医学院社团联绿枝缘环境保护协会。

第二章会员和会员证制度

第六条凡我校在籍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会长同意,报社团联审批,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发给会员证。

(一)关心环境问题,有较强的环境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联络能力;

(四)热衷于环境保护工作;

(五)在环境知识大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六)在社团联或其它公开性刊物上发表过与环境保护知识有关的文章,参加过社会实践。

第七条凡加入本协会者,社团联将统一发给会员证,承认其会籍。会员证由社团联签发,加盖社团联公章方有效。无故退会或是因为某些不良影响退会的,社团联将收回其会员证。因毕业离校的会员,其会员证由会员留作纪念。

第八条会员的权力:

(一)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优先借阅本协会的书刊和资料;

(三)推荐在有关刊物上发表文章;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择权和表决权;

(五)在协会会议上,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六)有退会的权力和自由。但必须在会满一年。

监督协会工作人员工作,通过本社的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要求罢免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对本协会负责;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经常与本协会联系;

(三)维护本协会的荣誉和利益;

(四)关心本协会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环境知识的普及活动,收集有关信息;

(五)认真学习环境知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的职责:

(一)监督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审议通过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根据《温州医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管理办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务执行机构。常务理事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和理论水平,具有骨干带头作用,常务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及财务理事组成。不称职的常务理事由会员大会投票对其免职。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决定会长,副会长及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执行机构由全体常务理事组成。

第十六条会长负责本协会的全面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会长对外代表本协会。

第十七条本协会设有六个执行部门:办公室、外联部、理论研究部、宣传部、策划部、实践部。其主要任务如下:

(一)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分发材料和会刊,负责填写并保管组织人事档案;收集会员意见和建议,并转达到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活动的记录、整理、总结、通知、联络及日常总务工作。

(二)理论研究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学术交流活动;推荐会员的优秀论文;负责会刊及其海报宣传内容的供稿,收集保管本协会的各种出版会刊。

(三)宣传部:负责本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每期的海报和通知。扩大本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

(四)组织部:旗下分三组:

外联组:负责协会的一切对外联系工作,发展本协会与校内外各社团及有关团体、院系的友好关系,负责联系社会实践工作。

实践组:负责本协会主办的各种活动的具体实施和后勤保障,并维持协会日常环保工作。

策划组:负责本协会各种具体活动的策划和统筹工作。

三组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第十八条各执行部门部长由会长提名,报常务理事会讨论,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不称职者,可由常务理事会免职。

第四章活动与经费

第十九条本协会活动由理事会根据协会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审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各部开展活动,活动的范围限于环境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十条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个人或单位的赞助;

(三)社会实践的创收。

第二十一条经费的使用由财务理事统一计划管理,各部开展活动使用经费须向理事会申请,本协会活动经费实行会长签字审批报销制,票据背面有明确的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三人)、审批人(会长)。第二十二条经费要节约使用,多办实事,理事会不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并接受社团联财务监督中心的监督。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三条一切奖励惩罚的决定都由理事会通过。

第二十四条对成员奖励与惩罚采取出勤制度。

(一)协会每年对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为协会做出突出贡献并争得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推优。出勤率直接关系到推优工作。

(二) 根据出勤率,对协会成员做出惩罚。具体措施如下:

(1)无故缺席三次者,由各部内通报提醒。

(2)无故缺席五次者,从最近一次起,本协会所有活动一概不下达通知。

3)请假三次者算为一次缺席。

第二十五条根据《温州医学院学生社团奖励办法(试行)》,推举年度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及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候选名单,干部及成员积分高者优先考虑。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会内警告处分。

(一)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不良影响;

(二)协会活动安排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一)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严重影响;

(二)从不参加协会的活动者;

(三)受二次警告以上处分者。

第二十八条开除会籍处分的会员,收回其会员证,本协会概不负责其退会后的一切行为。

第六章会员会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协会会员会费统一由财务理事管理,理事会对其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会员会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活动的开支,节约使用,多办实事,遵守“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会员保存好盖有“温州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票据专用章”印章的会费收据,遗失会费收据者,后果自负。

第三十二条入会两周内如会员需退会(退费),按社团联有关规定予以全额退还会费。

第三十三条入会两周后,会员由于违反《章程》第五章“奖励与惩罚”被协会开除会籍者,其会费概不退还。

第三十四条入会两周后,会员由于某种原因需退会(退费),需凭会费收据填写学生社团会员“退会”(退费)申请表,经会长审批、签字,社团联盖章后,方可退会,视实际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后,相应退还其会费。

历任会长

发起人:张鹏、李春、黄正娟、柯琴剑、张灿、袁发、 郑伟、孙瑜、周文燕、向玉林、金海燕、丁丽君

2004-2005 张鹏

2005-2006 郑伟

2006-2007 沈伟英

2007-2008 章玲玲(第一学期)、陈寅(第二学期)

2008-2009 邱芳芳

2009-2010 汪亚红

2010-2011 罗维洁 2011-2013 谢黎明

社团大事记

筹备期

与绿眼睛合作参加“农博会”的志愿者活动,并协助温州市林业局宣传保护野生动物。(2004.11.19)

协助检验医学院劳生部在开展的“废旧电池回收”活动。(2004.11月中旬)

参与瓯海区政府开展的“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2004.12.5)

2004-2005

温州农博会环保类志愿宣传活动、“12·5国际志愿日绿色总动员”活动、 “献出一片爱心留住绿色永恒”3·12大型环保公益活动、“寻根之旅”温州首届青年生态节----徒步考察母亲河、 首届温州大学生绿色论坛、“节能之星”—惜电爱水节能评比活动、环保讲座、大罗山环保活动日

2005-2006

温州市环境与发展公众论坛、“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环保月系列活动、环保讲座、“保护母亲河,共建绿色温州”活动、仙岩自行车之行、第二届大学生绿色论坛、“春天来了,让小鸟回家”主题爱鸟周活动

2006-2007

“大手牵小手,一起做环保”环保知识进小学系列活动(第一期)、 景山动物园环保宣传、“送走火炬,留下伤痕”—KT板环保主题展、 两周年会庆

2007-2008

温州湾观鸟、 “大手牵小手,一起做环保”环保知识进小学系列活动(第二期)、 “发放绿丝带,为汶川加油”活动、 绿色奥运,中国加油”—横幅签名、 悼念四川死难同胞

2008-2009

环保知识讲座、“情系医学院,绿满大罗山、 温州湾观鸟、植树节活动、团队素质拓展、环保“农家乐”

2009-2010

世界粮食日活动、“播种绿色,传递希望”活动、“绿色影院”系列活动、“绿色圣诞,水果传情”-温州市七大高校水果贺卡、 五周年会庆、低碳生活宣传、江心屿低碳环保行、保护温瑞塘河环保图片展

2010-2011

绿色论坛、“绿色环保校园行” 、圣诞水果贺卡、温州市大学生保护温瑞塘河志愿者骨干培训营、温州市高校环保社团及志愿者协会交流会、2011湿地使者项目、“爱运动、爱超越”项目、“节水宣传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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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