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温州市政协 |
释义 | 机构简介1950年1月25日,温州市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决定成立温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简称市协商委员会),作为温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简称市各代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既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职权,又作为各界人民进行政治协商的机构。1954年7月,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改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并召开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市人代会)。至此,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不再具有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的职能,而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地方机构,保留到1956年2月政协温州市第一届委员会成立止。市协商委员会从1950年1月至1956年2月,共经历2届。1956年2月,中共温州市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温州市委员会(简称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或温州市政协)。市政协从1956年2月至2009年共经历9届。 温州市政协设立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主持会务。随着工作的开展,协商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先后组建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等工作机构(简称委组机构)和办公室、研究室等办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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