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冠英 (1887~1961) 原名韦栋材。广西武鸣人。
1921年12月任中华民国广西步兵第一旅旅长。
1923年3月任大元帅府中央直辖西路讨贼军第一师师长。
1924年9月任桂军第一军中将军长兼第一师师长、10月任广西建国军第一军军长。同年被派为广东筹饷总局会办、广东全省筹饷总局副监督、广东大元帅府中央财政委员会委员并任建国桂军第一军军长。
1925年6月随刘杨叛乱,被革除一切军政职务。
抗战时期任广西省贺县县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当选贺、富、钟三县矿业同业公会副董事长。
1952年任贺县光明化工厂经理。
1957年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邀请讨论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问题。
1959年划为右派。
1961年在贺县病逝。
1979年平反恢复名誉。
曾编修《贺县志、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