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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作福
释义

王作福(1881~1950) 字子威,陇县县城西关人,清末生员。辛亥革命前后,任初小教员、县教育科视学员。民国4年(1915)经多方活动,得任本县商会会长,直全本县解放。其间曾于9年(1920)贿得陇南镇守使署高参,36年(1947)选为国民党陇县县党部执行委员。

建国前,王与县参议会议长、县农会会长朱家训、陇县临时参议会议长、财委会主任李文炳狼狈为奸,左右本县政局10余年,人称“三老”。9年(1920),王勾结陇县县长在种植的大烟开花之时,假意为民请命,铲苗禁烟。由商会代县政府征收全县烟款,王任征收烟款总办,以税代禁,派人下乡催逼勒索,农民种烟所得,还不够上交烟款。王以大秤收,小秤出等手段获得大烟5000余两,意欲独吞,被商会职员张映墀顶住,王竟率打手10余人将张打成重伤,张惊而退却,王遂得逞。王家有良田八、九十亩,在任商会会长的35年内,只交纳过5年的粮款,其余年份都由当地农民代其负担。王独揽商会大权,任意加派商款,据为己有,稍有反抗,便殴打报复。17年(1928),西关人石连诚联络商界10余人向县府控告王多摊滥派等恶行,王闻讯大怒,令打手10余人包围石宅,欲置石于死地,后经人百般解劝,石认错赔礼始罢。同年,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第三师师长甄士仁率部剿灭盘踞吴山,危害周围数县的土匪头子王友邦,从其住处发现王给王友邦的贺寿礼单,王因此被捕,经其爪牙从商界筹集银元2000元“劳军”,后被释放。建国后,群情激愤,纷纷揭发其恶迹,不久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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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