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以昭 |
释义 | 王以昭(1855~1917),字耿斋。阜宁县八滩区(今滨海县临淮镇)人。实业家。18岁考中秀才,后补廪生。清代末年,沿海滩涂开始成为有识之士的开发目标。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末状元张謇兴办通海垦牧公司,王以昭也领垦新滩(黄河口新淤地4000顷)、苇荡营等处大面积海滩,并与张謇信函来往研究规划,分片组成公司,开垦黄海滩涂。为防海潮,于光绪三十年在新滩海边修筑长达13公里的“新海堆”,后又和沈嘉英、程云三、杨继山及几家公司联合向西接筑,长达35公里。有此屏障,大片滩涂、草地垦为农田。同年,王以昭察定新海堆北积水不得入海,他一面自筹资金,一面向政府申请拨款,开挖南北向的五丈河,引水南下,免除大片新垦农田的涝渍之害。八滩向南到新港,原有一条通济河(旧称大本港),淤塞严重,阴雨天一片汪洋,旱年则万民缺水。光绪三十二年,王会同季龙图,筹集民款开挖,并呈请阜宁知县酌拨官款。翌年二月兴工,开成11公里长的一条河,既解除涝害,又使八滩到射阳河船只通畅,使八滩市面更加繁荣。当地民众为彰其功绩,在八滩东庵立碑以记。光绪三十四年,又出资在八滩东庵办起了今滨海县内最早的一所女子学堂——竞正学堂;次年10月,加办高级部,称竞正两等学堂。这座女校虽只办了3年,但却开阜宁县境女子上学之先。 王以昭与张謇、许鼎霖年龄相近,志趣相投。宣统元年三月(1909年4月),王当选为江苏省咨议局议员,8月张在咨议局会议上当选为议长。从此3人关系更加密切。王以昭性情恬淡,不求名利,与张謇、韩国钧、许鼎霖并列,被誉为“江北名人”。辛亥革命胜利后,王被推举为东坎商会会长。当时,阜宁县东部、北部匪众肆无忌惮。他们不仅掠压财物,还和劣绅勾结,逞强凌弱,杀害无辜。王以昭挺身而出,借官府力量,将几个匪首逮捕法办。余匪怀恨在心,指使人从上海租界的牢房里买出重犯胡某充当杀手。民国六年七月初八(1917年8月25日),王以昭在阜宁城寿安寺前中胡犯数枪身亡。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