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释义

桐府发〔2007〕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自觉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现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6〕5号)以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支持政协工作的自觉性,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与配合,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好各项职能,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努力开创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二、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

政治协商是对我县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有关改革开放中的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要把政治协商作为决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作出决策之前,主动通过政协的各种例会及专题调研、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协商,做到不经协商不予决策。在决策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与政协进行协商。各部门要加强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时,应主动征询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在编制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划时,应征询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在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时,可邀请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政协委员参与调研、论证。

为保证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要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将协商的有关材料送交政协。政协全委会及政协常委会召开的专题协商会议,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加,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协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要重视协商意见的批办、督办和反馈工作。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形成的建议案以及其他协商会议形成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送政府领导同志阅批。对协商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要及时予以反馈。

三、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政治监督。各部门要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并把其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要建立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在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贯彻上级重要方针政策、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以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方面,要主动通报情况,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可视情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或政协委员参加。要认真研究和积极采纳政协通过建议案、提案、委员视察、委员举报、会议发言、民主评议等形式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对政协组织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政府相关领导同志要认真阅批,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并纳入政府和部门督查工作范围。政府及部门组织的廉政、财政、物价等专项调查及行风评议等活动,可视情况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或政协委员参加。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应邀担任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制度。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交办事项工作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四、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支持政协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认真听取和采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全县改革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咨询、听证、论证,或进行联合调研。要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和沟通,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联系政协工作,定期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就一些重大问题作专门通报,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交流工作情况,开展联合调研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及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列席政府相关会议。政协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邀请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应积极参加,认真听取意见。

五、认真做好政协建议案、提案、调研报告的办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应及时给予正式答复。对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处理,并作出正式答复。进一步健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制度,重点提案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需几个部门、单位联合办理的重要提案,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或指定牵头部门协调、督促办理。提案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必要时可邀请提案人参与办理。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应及时给予正式答复。政府每年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一次提案办理情况。对政协以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名义向政府提出的建议案、调研报告,要召开会议研究并责成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承办部门要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政协书面反馈,必要时可由承办部门在政协有关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对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调研视察报告,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处理,并作出正式答复。

六、重视政协信息和反映社情民意督促办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通过政协渠道反映的社情民意,了解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愿和要求,密切政府与各界群众的联系。要畅通政协信息、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传递渠道,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信息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警示性的社情民意,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分析处理。对政协信息、社情民意的办理采纳情况,应以不同形式予以反馈。

七、重视发挥人民政协的对外联谊和民间交往作用

积极支持并配合政协有组织、多渠道地开展对外联谊交友活动。政府组织的一些重要出访和外事活动,可视情邀请政协和有关界别人士、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支持政协按程序邀请各界人士以及工商、文化界中的知名人士来我县考察交流。支持政协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支持政协委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组织的各种联谊交友活动。

八、积极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积极推动会县领导干部学习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县行政学校要将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要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积极支持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充分尊重和保护其民主权利及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规定,解决好政协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各部门对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活动要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要不断改善各级政协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切实解决政协工作经费和政协委员的活动经费问题,解决好政协各种会议和活动经费,为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大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政协工作产生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

九、切实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对妨碍阻挠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甚至打击报复的,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要大力支持广大政协委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支持政协委员兴办企业和各类社会事业,并大力宣传和表彰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好政协委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积极支持其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委员所在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并计入其单位工作量,并给予时间、经费保证,确保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受到影响。

桐梓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3: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