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庐县水利局 |
释义 | 职能简介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制订全县水利水电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年度水利资金的安排。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整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跨乡镇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实施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 4、主管全县河道、水库、人工水道、引洪区、滞洪区、蓄洪区、河口滩涂和江堤等水域及岸线,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5、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6、对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审批并收取规费。 7、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对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 8、组织开发建设和管理全县水电站,并对水电资源进行公开有偿出让。 9、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对水文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0、对全县水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县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水利水电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1、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协调各科室之间的有关工作,了解和督办各科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负责有关会议记录;起草有关文件、综合性文稿和讲话材料;承办以局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核稿工作。 4、负责局印签的使用和管理;办理文件收发、批阅、传递、文印、归档、查阅工作;承办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工资调整报批事项;办理干部职工录用、调动、工资接转等有关手续。 6、负责局机关财务、办公用品、生活福利、车辆使用、环境卫生、安全保密和机关学习、会议安排等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 7、做好公务接待;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水利水电建设科根据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水电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利工程的开发与建设的立项审查和申报工作;对新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利水电管理科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质量管理;负责小水电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山塘水库的安全管理以及农村水利工程的用水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承担本部门的全部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水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水事违法案件的听证和审核,指导水政监察工作。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共24项;初审事项有取水许可、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和入河排污口审核,共3项。 单位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圆通路32号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