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特大红油走私案 |
释义 | 粤港海关联手查获特大案2010年6月7日,中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香港海关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两地海关日前联手破获“1209”特大走私“红油”案件。行动中,香港海关首次就走私“红油”案件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犯罪得益2亿港元,为香港海关有史以来单一案件最高资产冻结,开创了香港海关通过内地走私案件发现走私团伙在港涉嫌相关违法行为的先例。 海关总署缉私局和深圳海关缉私局经过前期艰苦的情报经营,由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组织指挥,日前调集近千名海关缉私警察和协勤武警在深圳、惠州等地统一行动,一举破获了“1209”红油走私特大案件,打掉了以惠州谭氏兄弟为首的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疑犯134人,查扣涉案枪械4支、铅弹500余发。 “1209”办案期间,粤港海关依照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务实高效合作。专案组发现涉嫌在香港供应走私“红油”给谭氏团伙的犯罪线索,随即通过粤港海关联络渠道由广东分署转交香港海关。香港海关据此开展深入调查,并于2010年5月3日至4日在香港开展大规模抓捕和搜查行动(港称“海澄行动”)。行动中,香港海关首次就走私“红油”案件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犯罪得益2亿港元,为香港海关有史以来单一案件最高资产冻结;开创了香港海关通过内地走私案件发现走私团伙在港涉嫌相关违法行为的先例。 据海关公布的统计数据,该集团被打掉后,珠三角地区红油黑市价格每吨上涨了200元。 一审开庭据2011年6月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轰动海内外的特大红油走私案,走私集团头子谭氏兄弟和4名核心人员受审。 深圳市检察机关指控,从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谭氏兄弟伙同胡应高、郑金水、谭玉波、谭庆涛等人共计偷运红油16.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3亿元人民币。另外,谭显明还伙同他人向王某订购并销售走私红油1.1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千多万元。另外,该集团还在广东省博罗县建立红油脱色点,购买或租用15条流动渔船,伙同谭伟军、胡应高等实施海上偷运走私红油。 海关收受贿赂人员,利用职权给谭氏兄弟走私集团提供便利,包括不查缉其走私活动、隐瞒其走私活动的情报、放弃对该走私海域的查缉、将打击行动的信息向其通报等。 目前,这起特大红油走私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关10官员涉案深圳市检察机关指控,谭氏兄弟的另一罪状是大肆贿赂海关工作人员,先后花费686万元人民币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这批海关人员都是当地海关的中高层干部,其中包括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办案科科长、惠州港缉私分局侦查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情报技术处副调研员兼三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七中队中队长等。 谭氏兄弟给10名海关官员的行贿金额,从4万元到300万元不等,按照与走私的关联性强弱、职务的高低进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郑明强,仅受贿4万元人民币及一些烟酒;受贿最多的是黄焕光。 尤其恶劣的是,当时负责指挥调度深圳、惠州海域海上缉私行动的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从2008年5月开始,就像每月领工资一样,从谭氏兄弟处领取走私红油赚取的利润。从一开始每月10万元,到后来每月高达20万元,而且每次领钱时,还附带一瓶价值2万元左右的洋酒“路易十三”。据统计,2008年5月至2010年1月,谭显明和谭伟军分19次送给黄焕光300万元人民币。 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李惠龙,他早已清楚掌握了该走私集团走私红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情况,却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放任、纵容走私犯罪; 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杨国虎,则在获悉海关针对谭伟军走私红油的打击专项行动后,让李惠龙把行动的情报泄漏给谭伟军。 2010年11月20日,黄焕光因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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