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维函 |
释义 | 唐维函(1902-1933),福建省上杭县蓝溪镇。1929年6月红四军入闽时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调中共杭武(上杭、武平)县委工作,1931年调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溪中心县委书记,1932年2月参与组建中国工农红军闽南游击队第二支队。同年10月随队到永春开辟新的根据地,组织农民协会和赤卫队,打土豪,除恶霸,开展土地革命,群众称赞红二支队为“雷公队”。1933年,安溪反动地主武装头子林寿等借口归顺,设计诱捕了唐维函和警卫班一行13人。不久,在狱中惨遭敌人杀害,壮烈牺牲。1958年5月,安溪县人民政府在他们就义的地方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朱德和邓子恢专门题词。朱德题词:“革命烈士永垂不朽!”,邓子恢题词“美名不朽,浩气长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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