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太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释义

根据中共太湖县委、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化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太发[2010]10号)、太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太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太编[2010]8号),设立太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整合划入原县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的职责、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

2、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原县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委托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发展目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全县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

(三)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研究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艺术演出活动;繁荣发展黄梅戏等艺术事业,推动各类艺术的共同发展,推进城乡文化创新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

(四)加强全县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室)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协调发展;推动全县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

(五)依法对全县电影事业进行行业管理,监督有关电影法规的执行及全县城乡电影放映网的建设。

(六)综合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重点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鉴定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省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指导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

(七)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依法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设立和撤销;负责广播电视频率和频道、发射功率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立和节目收录事务的管理,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屏幕的审核、审查;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的推广应用。

(八)综合管理全县文化、出版物、印刷业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扶持和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负责全县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及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全县戏曲艺术研究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工作;规划和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文秘、文书档案、信访、信息处理、机要保密、提案议案处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负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本系统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起草全局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协助指导、管理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以及系统内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和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系统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认定和考核聘任工作。

制定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局及系统财务计划、预算编制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对县直各文化单位和乡镇文化站的账务、资金(含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审计、监督和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

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调控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结构及布局;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直属文化单位的业务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承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

制定并监督本县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本县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依法管理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建设;负责全县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活动;指导城乡电影放映网的建设;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

(三)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

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合理调控全县文化市场、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印刷业市场总量、结构和布局,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娱乐市场、文艺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美术市场、文艺培训市场、艺术摄影摄像等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指导文化经营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工作;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主持听证、执法程序操作,办理行政起诉、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全县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单位的审批、年检工作;监督管理印刷业;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出版物进行审读鉴定;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组织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等著作权工作)的管理,指导著作权登记工作;管理本县内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监督管理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负责对著作权保护中介组织的监督;组织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调解本县发生的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审批职能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初审事项。

(四)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

依法对广播电影电视实施行业管理;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研应用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各广播电台、电视台、差转台及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的 登记、审查、申报、年检和管理工作。

(五)文化产业发展股

研究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控文化产业经营和投资方向,扶持和促进各类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管理各产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文化产业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和推广,开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服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其编制含在总编制内。

五、其他事项

县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等3个事业单位和县黄梅戏有限公司由隶属县文化局调整为隶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其他规定不变。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李立建同志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党建及群团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工作。

局长、党组副书记余艳霞同志主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计划、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和机关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戴爱华同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公共图书事业、机关行政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统计审计、职称评聘、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老干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图书馆。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诗圣同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文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及社会事业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股、广电社会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传韬同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社会文化事业、艺术创作生产和对外文化交流、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分管文化艺术股、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演艺公司。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英华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文物事业、综治维稳、招商引资、效能建设、普法、信访、社保、双拥工作;分管文管所。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14: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