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泰安市气象局 |
释义 | 职责简介1、负责泰安全市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为市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泰安全市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2、组织管理泰安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泰安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指导泰安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培训作业指挥人员和炮手。市及各县市区政府都设有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及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3、组织管理泰安全市防雷减灾工作,对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 5、负责农业气象观测和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包括:墒情、农情、作物病虫害、作物节水优化灌溉以及小麦卫星遥感测产等预报。负责生态环境气象监测预警预测服务工作. 6、负责《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 。 机构设置泰安市气象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审计室)、业务科技科;事业单位有气象台、财务核算中心(后勤中心)、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泰山区气象局);两个直属站,泰山气象站、泰安国家气候观象台(山东省泰安农业气象试验站、岱岳区气象局);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4个县气象局。地方机构:泰安市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 泰安全市共有在职职工108人(其中泰安市气象局56人),党员70人。离退休人员66人。工程师52人、高工8人。大专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的75%,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在读博士研究生2人。 工作情况在省气象局和泰安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气象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泰安全市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和谐共建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泰安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单位”、泰安全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进行业”、泰安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机关”、“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员活动室”等荣誉称号。2000年以来连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被中国气象局授予“全国气象部门双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被省气象局授予“创建文明系统标兵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气象服务先进集体”、“业务明星单位”、“人工影响天气先进集体”等荣誉;被省人事厅表彰为全省气象部门“先进集体”等。38人次分别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边陲优秀儿女铜奖”、泰安市“振兴泰安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十佳青年”、“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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