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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CFA
释义

CFA是多种组织或职称的简称,主要有:CFA=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特许金融分析师”的简称;CFA= China Futures Association,“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简称;CFA=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中国足球协会”的简称;CFA=The Cat Fanciers’ Association,世界最大的纯种猫的机构。

验证性因子分析

验证性因子分析: confirmative factor analysis

特许金融分析师

(1)什么是CFA?

CFA全称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 (特许金融分析师),是全球投资业里最为严格与含金量最高的资格认证,为全球投资业在道德操守、专业标准及知识体系等方面设立了规范与标准。自1962年设立CFA课程以来,对投资知识、准则及道德设立了全球性的标准,被广泛认知与认可。《金融时报》杂志于2006年将CFA专业资格比喻成投资专才的“黄金标准”。

(2)CFA协会简介

主办 CFA 考试和授予 CFA 特许状头衔的机构是总部位于美国的 CFA 协会(CFA Institute),由全球性投资专业人士会员组成,属于全球非盈利性专业机构,具有悠久的历史,负责在世界范围内主办 CFA 考试,并为全球金融投资界制定体现职业道德的专业准则。截止2010年10月,CFA协会拥有会员103,109人,持证人91,555人,会员遍布全球137个国家。为了更好的服务中国的CFA学员和持证人,CFA协会于2008年12月成立CFA China,使命是:提供最优质的会员服务以支持CFA投资专业标准;通过后续教育及活动建立广泛的会员之间及会员与投资团体之间紧密的联系。

(3)CFA在国际上认可度如何? CFA适合什么样的工作?

正如获取CFA特许资格认证显示了投资专才对更高标准的执着追求,聘用CFA特许资格认证持有人也表现了公司对此的重视。全球的雇主和传媒都将CFA特许资格认证视为卓越的专业标准。凭着如此广泛的认同,CFA特许资格认证持证人在国际职场上享有明显的竞争优势。CFA特许资格认证持有人通常就职于投资公司、互惠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或成为私人财富经理。 在中国大陆拥有最多CFA特许资格认证持有人的雇主包括普华永道、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中信、法国巴黎银行、瑞银、德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平安保险、招商局集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CFA雇用公司

雇佣CFA协会会员的十大主要公司: Bank of America CIBC Fidelity Investments Goldman Sachs Merrill Lynch & Co., Inc. MorganStanley Prudential Capital Group RBC Dominion Securities Inc. Soloman Smith Barney 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

考试证书

CFA考试内容分为三个不同级别,分别是方式是Level I、Level II和Level III。 考试在全球各个地点统一举行,每个考生必须依次完成三个不同级别的考试。CFA资格考试采用全英文,候选人除应掌握金融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英文专业阅读能力。顺利通过CFA课程即是达到一种成就,能获得雇主、投资者和整个投资界的高度尊重。

随着CFA考试参考人数的不断增加,“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自2003年起,将Level I考试由每年一次增加为每年两次,除了6月在全球160个考点举行一次外,2003年12月将在包括新加坡、香港等考生较为集中的23个地区再举行一次。因而,从2003年起Level I考生将有两次机会参加考试。中国内地已经开设考场,每年6月份的考点有北京、上海、广州、香港、南京、成都,12月份的考点有北京、上海、广州、香港。

考试内容广深度浅,不属于注册考试。各级通过率35%,全部考完至少需要2-3万人民币。

考试内容大致有:

1. 职业伦理

2. 量化分析

3. 经济学(迈克·帕金版)

4. 财务报表分析

5. 企业理财

6. 固定收益证券分析

7. 权益类投资分析

8. 衍生工具分析与应用

9. 其它类投资分析

10. 投资组合管理

中国足球协会

简介

中国足球协会CFA

CFA是“中国足球协会”(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的简称。

中国足球协会,1955年1月3日成立于北京,总部现设于北京市。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所辖的单项运动协会之一;是唯一的、全国性足球专项体育社会团体法人;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协会、各行业足球协会及解放军相应的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组成的全国性、非盈利性联合组织;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奥运会项目组织和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联合会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的唯一合法组织。

职责

该会的具体职责是:全面负责足球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负责和指导足球项目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足球项目的国家队;组织全国性的各类各级足球比赛和训练工作;举办国际性比赛;研究和审议足球竞赛制度、规则和纪律;举办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训练班,审议教练员、裁判员的考试、评选、晋级事项。审议国家级裁判员和推荐国际裁判员;组织和选拔优秀运动队参加国际足球比赛。

该会设有办公室、外事部、职业部、业余部、开发部、国家队管理部、诉讼委员会、联赛委员会、新闻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等机构,负责有关的业务工作。

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又是中国足球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并赋予其对足球运动项目全面管理的职能。

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

1、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材的培养,管理本项目的国家队;

3、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则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

4、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进行器材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科学训练水平,组织宣传和出版刊物。

5、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项目的国际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建设、集训和参赛事项。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有关组织工作;

6、积极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7、搞好中国足球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管理中国足球学校。

9、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团体的正式名称为:简称为:中国足协。英文名称为: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FA。

第二条 依据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体育法》和《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以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的有关精神制订。

第三条 性质

一、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二、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三、中国足球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国际足球联合会会员和亚洲足球联合会会员。

第四条 任务

根据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国际足球联合会、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中国参与国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五条 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遵守国际足球联合会及亚洲足球联合会章程。

三、团结全国足球工作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加强本会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会员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及其它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加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亚洲足球联合会的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国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国家和地区足球协会、俱乐部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六条 住所

中国足球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协会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级国家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俱乐部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国竞赛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和会员协会、俱乐部有关人员培训。

六、组织本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攻关,探索训练规律,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七、制定足球场地标准,指导足球场地建设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开发,提高全国足球场地和器材水平。

八、开展国际及地区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十、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

一、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的必备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足球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单位会员申请会员资格及入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改革重点地区或城市的足球协会、各全国性行业、系统的足球协会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足球运动组织,可以申请会员资格并加入本会。加入本会必须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保证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并附有在当地民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

(二)申请时必须提交其协会章程。该章程应表明承认本会章程并包括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强制性内容。

(三)申请时必须提交一份在其管理范围内的足球组织、运动设施等相关详细情况材料。

(四)本会接到申请后,经主席会议审查,可批准其会员资格并成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的预备期为二年,预备期满,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吸收其为正式会员。该单位会员称为“会员协会”。上述各地区和系统内,只能有一个协会得到本会承认。预备会员除没有表决权以外,享有与正式会员其它同等权利和义务。

(五)单位会员自获得会员之日起,在三十天内缴纳本年度会费。

二、个人会员入会

经本会会员协会或主席会议提出,并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可以接受对中国足球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为本会荣誉个人会员。荣誉个人会员可列席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二、按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提出代表大会讨论议题的建议;

四、按规定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比赛的权利;

五、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单位会员对本行政区划内的所有足球事务具有管理权和监管权,包括对职业足球俱乐部、业余足球俱乐部行使管理、注册、监督和处罚的权力;

八、在保证不与本会组织的活动发生任何冲突的前提下,单位会员享有在本行政区划内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各项足球活动的权利;

九、参加中国足协的援助和发展计划;

十、行使本章程和其他规程规定的各种权利;

十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行使以上权利必须服从本章程和适用规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个人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竞赛和各项活动;

四、遵守“比赛规则”;

五、维护俱乐部权益,支持俱乐部工作,为加强俱乐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各类足球组织(包括球迷组织)管理,营造良好足球氛围,促进本地区足球文化建设;

七、积极开展青少年和女子足球运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足球活动;

八、管理、教育、培训本行政区划内的教练员、裁判员和足球从业人员;

九、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十一、按时缴纳会费;

十二、承担本章程和其他规程所产生的各项义务。

任何会员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根据本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会员退出

一、会员协会要求退出,须先解决与本会及其他会员协会之间的财务问题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并经本会执行委员会批准,退会方可成立。

二、会员协会退会一经获得批准,即失去在本会享有的一切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资格的丧失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协会将丧失会员资格:

一、未向本会支付应缴纳的款项;

二、严重违背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本会或会员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

四、会员协会在其所管辖的地区或系统内丧失真正的代表地位;

五、会员协会未按时注册或实际上已经解体或破产。

第十五条 中国足球协会不得以种族、民族、宗教和其它任何原因歧视任何会员组织和个人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主席;

三、表决通过副主席、秘书长、司库;

四、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每四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接到三分之一以上会员协会书面要求或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在三个月内举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三、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秘书长应以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一个月,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

四、各位代表、会员协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提案,须于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寄给秘书长。只有如期寄到,并列入议事日程的建议和问题,才可在大会进行讨论。

五、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时间、日程,应于十五天前通知与会代表。如因特殊情况,会前通知时间不足十五天,执行委员会应有说明。

六、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职务代表制”和“单位代表制”:

(一)本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司库、各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有被选举权;

(二)会员协会可派两名代表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但只有一票表决权。

二、全国甲级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代表名单由主席会议审定。

三、各会员协会的代表名单,须于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天之前书面提交秘书长,同时注明有表决权的代表,如该代表缺席,则按名单顺序递补。

四、只有拥有表决权的代表有权决定付诸表决的事宜。

五、一名代表不能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表或单位进行表决。

六、不得以信函或代理人的方式投票。

七、大会代表必须是其所代表的会员协会或单位的正式成员。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席致词;

(二)指定监票人;

(三)大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修改章程;

(五)审议会议代表、会员协会所提议案;

(六)选举或罢免本会负责人。

二、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除规定的会议议程外,其他事项不予讨论。

第二十条 修改章程

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或修改章程。

二、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由主席会议、执行委员会、或三个以上会员协会提出,方可提交大会讨论。

三、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会负责人

一、本会负责人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司库一人。上述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主席人选在充分民主协商后,由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

三、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由主席提名,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秘书长、司库可由副主席兼任。

四、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五、如主席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或第一副主席代理其职务,代理期限至下一届代表大会选举出新的主席为止。

六、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七、主席在表决票数相等时,拥有一票决定权。

八、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

一、执行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组成,其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提议选举或罢免主席;

(三)决定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三、执行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由主席决定增加,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执行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下,经主席会议同意,执委可书面授权非执委行使其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主席会议

一、主席会议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本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二、主席会议由主席指定的若干副主席和秘书长、司库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定;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批准有关足球业务的各项计划、方针、政策;

(八)批准各级国家队主教练和教练班子人选名单;

(九)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三、主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主席决定增加。

四、主席会议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主席会议批准。常设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1、执行执行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决定;

2、执行各专项委员会的决定;

3、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4、处理本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5、管理本会财务;

6、本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主席职权

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职权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主席会议的决定;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专项委员会

一、专项委员会是本会的职能机构,在本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在本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和处理本会专项事务。

二、本会下设超级联赛委员会、甲级联赛委员会、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委员会、女子足球委员会、室内足球委员会、学校足球工作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新闻委员会、教练委员会、医学委员会、市场委员会、场地设施委员会、安保工作委员会等专项委员会。

三、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调整或组建新的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规范,并经本会审核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开展工作。

四、各专项委员会制订的工作规范应确保遵守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凡加入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服从本章程和本会制订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各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制度,由执行委员会确定。

六、专项委员会可内设若干工作小组,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内设工作机构,报主席会议批准。

七、专项委员会拟订本专项委员会工作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报主席会议批准执行。

八、专项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一人。规模较大的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可设秘书长一人,可不设执行秘书。若专项委员会需要增设副主任委员的,须报主席会议批准。除负责联赛的专项委员会外,原则上不设常务委员会,确需设立的,须报主席会议批准。

九、专项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本委员会工作,向主席会议汇报工作。

十、足球俱乐部在下列专项委员会注册:

(一)参加超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超级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二)参加甲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甲级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三) 参加乙级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乙级与业余联赛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四)参加室内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室内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五)参加各级女子足球联赛的足球俱乐部是女子足球委员会的注册会员。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处罚范围和原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精神,对于在比赛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及赌球、打假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服用兴奋剂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体育道德的行为,本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除开除会员及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行使的处分权力的范围外,凡单位会员违反本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均有权作出暂停会员资格的处罚。该处罚可持续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如延长这一处罚,必须在得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票支持的情况下方能生效。

三、暂停会员资格,包括停止该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直至解除处罚为止。

四、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该会员协会及其所属或注册俱乐部均不得组织或参加比赛、交流。除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另有决定。

五、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主办的正式比赛的会员或注册俱乐部,将被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注册资格。

第二十八条 处罚种类

一、 通报批评;

二、 警告;

三、 罚款;

四、 停赛;

五、 禁赛;

六、 禁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

七、 限制从事足球活动;

八、 扣分;

九、 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

十、 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 取消公开比赛资格;

十二、 取消主场比赛资格;

十三、 取消主办或承办比赛资格;

十四、 取消转会资格;

十五、 降级;

十六、 取消注册资格;

十七、 其他处罚。

上述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财务预算为期一年;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十条 本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会费、注册费;

二、捐赠;

三、财政补助收入;

四、比赛收入;

五、门票分成收入;

六、出售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

七、广告赞助收入;

八、体育技术服务收入;

九、体育业务相关收入;

十、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转让及其他派生收入;

十一、其他体育事业收入;

十二、利息收入;

十三、足球联赛彩票收入;

十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各种比赛支出、集训支出、各类人员培训、青少年发展、女子足球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本会办公及其它合理支出。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代表大会、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相关机构的监督。代表大会可指定审计师事务所审查中国足协账目。财务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第三十五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让、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会员协会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按标准缴纳年度会费;任何会员协会截止当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缴纳会费,又不能提出可被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接受的理由,将被暂停参加比赛的资格,直至缴纳会费为止。

第三十九条 举办下述比赛的会员协会或俱乐部,均应以比赛全部收入的百分之十向本会缴纳比赛分成收入:

一、国际足联界定的国际比赛,即两个国家或地区A队之间的比赛,其中包括中国A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A队之间的比赛。

二、一个国家或地区A队,其中包括中国A队,与本会注册俱乐部或会员协会所辖足球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

三、中国A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足球俱乐部之间的比赛。

四、会员协会所辖区域内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与其它国家(地区)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双边和多边比赛。

五、本会注册俱乐部之间的比赛,包括在全国正式比赛中的比赛场次。

上述比赛不包括本会与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签有特殊协议的比赛。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业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足球事业。

第八章 职业足球俱乐部

第四十五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性质

职业足球俱乐部是在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参加本会主办的职业联赛,以市场运作为手段,以提高中国足球水平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第四十六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权利

一、选派代表参加相关联赛委员会;

二、参加相关联赛委员会会议,并付诸表决事宜;

三、对联赛工作具有建议权;

四、享有申诉权;

五、参加本会主办的职业联赛和其他足球活动的权利;

六、获得联赛收入的分配;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义务

一、承认并严格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

二、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支持各级国家队;

三、遵守并执行本会各相关专项委员会的决议和规章制度;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包括指定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五、维护联赛声誉,不得参与赌球、打假球、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对上述行为有举报义务;

六、营造良好足球环境,创建优秀足球文化;

七、按时缴纳会费;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八条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管理

一、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必须获得本会会员协会承认,并在其注册,且隶属于会员协会。俱乐部必须接受本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会员协会的章程应明确俱乐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双重注册管理。即在本俱乐部所在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

三、职业足球俱乐部确保认真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违反这些规定,本会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任何情况下为确保比赛的完整和公平性不受到破坏,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能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同时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拥有一家以上俱乐部的股权或对一家以上俱乐部的决策足以产生重大影响,违者将受到本会的严厉处罚。

第九章 赛事及比赛规则

第四十九条 赛事权利

一、根据《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本会为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是本会管辖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这些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如徽章和版权等。

二、本会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使用赛事权利:独自使用赛事权利;同第三方合作使用;完全通过第三方来行使权利。

三、本会会员协会是其管辖范围内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

四、本会保障和维护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在组织比赛时所产生的商务资源权利,保障和维护俱乐部自身拥有及参加比赛时所产生的商务资源权利。

第五十条 比赛管理

一、本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足球比赛实行分级管理。

二、全国各级正式比赛、国家队参加的公开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委托本会承办的比赛,由本会直接管理。

三、本会会员协会所辖区内各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不同会员协会俱乐部队之间的双边比赛、会员协会俱乐部队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俱乐部队之间的双边比赛,由会员协会管理。

四、未经本会批准,不得成立跨地区联赛组织或俱乐部联合体。

第五十一条 比赛申报

一、凡属《国际足联章程》、《亚足联章程》规定必须申报的比赛,由本会申报。

二、在会员协会管理范围内,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分属不同会员协会的职业俱乐部双边成年比赛,必须提前四十八小时向本会备案。

三、在会员协会管理范围内,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分属不同会员协会的职业俱乐部多边成年比赛,与其它国家或地区俱乐部队之间的比赛,必须提前一周向本会申请报批。

第五十二条 上缴税金及管理费

一、凡属本章程第三十九条之(一)、(三)和(四)中的多边比赛,必须依章向国际足联、亚足联上缴规定税金。

二、凡属其它范围的比赛,必须依章向本会缴纳管理费。

第五十三条 比赛分成

本会在主办的高级别比赛中,实行比赛收入分成。

第五十四条 比赛资格

一、未在本会会员协会注册的俱乐部、被暂停比赛资格的俱乐部以及未注册和领取比赛许可证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会和会员协会举办的正式比赛。

二、未经国际足联许可,各俱乐部均不得与非国际足联会员协会的俱乐部,或被国际足联暂停会员资格所属的俱乐部进行比赛。

第五十五条 比赛规则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

第十章 注 册

第五十六条 会员协会注册

一、会员协会必须按年度在本会注册。

二、会员协会应是经批准建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有相应的物质条件、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机构设置。

三、会员协会注册时,要上交会员协会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并如实填报各类注册表格。

四、按规定缴纳当年会费。

五、会员协会注册截止日期为每年二月底。

第五十七条 俱乐部注册

一、职业足球俱乐部在所在地的本会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向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申报审核,并在本会注册。 业余足球俱乐部和其它性质的业余足球训练单位在本会会员协会注册,并由会员协会向本会备案。

二、职业足球俱乐部和业余足球俱乐部均应按本会有关规定建立。

三、职业足球俱乐部注册时,应如实填报注册表格,凡表格与实际情况不符者,本会或会员协会有权取消该俱乐部参加比赛的资格。

四、俱乐部应按规定缴纳注册费。

五、职业足球俱乐部必须在本会相关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办理参赛资格手续。

第五十八条 教练员注册

一、职业足球教练员须在本会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向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申报审核,并在本会注册。业余足球教练员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并报本会备案。

二、教练员注册时要如实填报注册表,虚报者将取消注册资格。

三、注册教练员,根据教练员等级执教不同级别的足球队。

四、注册教练员依据与用人单位签定的教练员工作合同从事本职工作。

五、足球教练员要按照本会有关教练员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按规定缴纳当年注册费。

七、教练员必须在本会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五十九条 运动员注册

一、职业足球运动员在本会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向本会注册。业余足球运动员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并报本会备案。

二、运动员注册要如实填写注册表,虚报者取消注册资格。

三、运动员须办理《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并持有经各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登记证后,方可参加相应级别的比赛。

四、注册运动员可以在俱乐部之间转会。转会按本会有关转会的规定执行。

五、按规定缴纳注册费。

六、职业足球运动员和业余足球运动员必须在本会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六十条 裁判员注册

一、足球裁判员应按本会规定每年参加年度培训,通过考核并办理注册手续,方可获得当年从事本级别裁判工作的资格。

二、国际裁判员、国际助理裁判员和国家级裁判员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在本会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并报本会注册。

三、国家一级裁判员在本会会员协会注册,报本会备案;国家二级及其以下级别裁判员在其所属地方足协注册,报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备案。

四、按规定缴纳注册费。

五、在本会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国际足联、亚足联规定

一、本会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必须保证遵守《国际足联章程》、《亚足联章程》的规定,不将自己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及其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而同意将争议提交各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二、本会及其成员在对仲裁委员会人选有异议时,将接受国际足联执委会指定的仲裁委员会,并保证遵守该委员会的裁决。

三、本会及其成员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其它会员协会成员,在运动员注册、转会等问题上发生争议时,本会及其成员保证服从国际足联、亚足联执委会根据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的决定。

第六十二条 本会规定

一、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及其成员,应保证不得将他们与本会、其它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的业内争议提交法院,而只能向本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的最终决定,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述范围外的裁决,可以向执行委员会申诉,执行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四、会员协会和联赛组织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五、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章 其 它

第六十三条 正式语言

一、本会的正式语言是汉语。

二、英语是本会对外联络的主要语言。

三、本会章程及一切正式文件均以中文本为准。

第六十四条 章程的实行

本章程经二〇〇五年一月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条 章程的终止

本章程随本会停止活动而自然终止。

第六十六条 解释权和未尽事宜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中国足球协会执行委员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简介

CFA= China Futures Association,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简称。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 2000年 12月 29日,协会的注册地和常设机构设在北京。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全国期货行业自律性组织,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协会由期货公司等从事期货业务的会员、期货交易所特别会员和地方期货业协会联系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四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协会常设权力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由会员理事、特别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理事会议事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机构设置

协会设会长一名,专职副会长若干名,兼职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授权的职责。目前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办公室、会员部、培训部、研究部、合规调查部、资格考试与认证部、信息技术部等七个部门。

协会宗旨

协会宗旨是: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国际爱猫联合会

简介

CFA=The Cat Fanciers’ Association,是国际爱猫联合会的简称。

CFA是一个于美国登记的非盈利性团体,成立于1906年初。 起初,CFA只是一个很小的组织,发展至今,CFA已经成为全球拥有最多注册纯种猫的机构。现在CFA每年在世界各地举办的猫展有400多次,参展猫的品种也多达30多种。

宗旨

CFA成立的宗旨:

1.提高所有猫咪的福利;

2.推动及改良CFA认可的猫种;

3.为猫咪作登录;

4.制定并颁布猫展规则;

5.签发以CFA规则进行的猫展;

6.提高繁殖者及参赛猫只的福利;

赛制规则

CFA是目前世界最大的纯种猫注册组织,CFA猫展中,除了CFA注册猫的组别外,亦设有家猫组,好让非CFA注册的猫儿也可参展,从而推广猫只应有的福利。

以下的简单介绍,希望让大家对CFA的赛制有初步认识。

在CFA猫展中,猫只分四个组别进行比赛:

1. 幼猫组(Kitten) 四至八个月大,并已在CFA注册的幼猫。

2. 成猫组(Championship) 八个月或以上的未绝育成猫,并已在CFA注册。

3. 绝育猫组(Premiership) 八个月或以上的绝育成猫,并已在CFA注册。

在成猫组及绝育猫组中,猫只会再被分为公开组(Open Class),冠军组(Champion / Premier)和超级冠军组(Grand Champion / Grand Premier)进行比赛。

Open Class 公开组 初次参加猫展或未升级为冠军组(Champion)的猫需参加这个组别 Champion 冠军组在公开组取得四个冠军彩带(Winners Ribbon)的猫儿便可升级,参加冠军组赛事;而这四个冠军彩带必须来自最少三位评判。 注:在CFA的国际分区中,由于猫展次数不多,所以只要取得四个冠军彩带便可升级;但在其它地区参展的猫,则需要取得六个冠军彩带才可升级。 Grand Champion 超级冠军组在冠军组取得75分累积分数的猫儿,便可升级,参加超级冠军组的赛事。 注:在国际分区以外的赛区则需200分才可升级。 有比赛,那当然设有奖项,而不同颜色的彩带(FlatRibbons)是代表着不同的奖项。

以成猫组为例,海豹重点色斑暹逻猫Seal Point Siamese 评判会在雄猫和雌猫的Open Class选出头一至三名,分别得到蓝色,红色及黄色彩带,而最高分的会得到Winners Ribbon。同样地,评判会在Champion 和Grand Champion中选出头一至三名,而在Champion中得最高分的会成为Best Champion,拿到紫色彩带。

这六只在不同级别\\性别中得到第一名的Seal Point Siamese将会角逐Best of Color,得到黑色彩带。当其中一个级别\\性别的第一名得到Best of Color后,同一级别性别的第二名会补上和其它五只第一名角逐Second Best of Color。

暹逻猫中有四个颜色组别- 1. Chocolate point,2. Seal point,3. Lilac point,4. Blue point。当四个颜色组别的Best of Color 和Second Best of Color诞生后,它们便会角逐Best of Breed 的荣誉,得到啡色彩带,而Second Best of Breed 会得到橙色彩带。如是者,同样的比赛会在每一个品种进行。到最后,评判会在所有的Best of Breed 及Second Best of Breed中进行总决赛(Final),选出Top 10 Cats。

同一品种所颁的奖项 彩带颜色 雌/雄猫第一名(First Place) 蓝色 雌/雄猫第二名(Second Place) 红色 雌/雄猫第三名(Third Place) 黄色 公开组冠军彩带(Winners Ribbon) 红白蓝三间色 颜色组别的第一名(Best of Color) 黑色 颜色组别的第二名(Second Best of Color) 白色 最佳品种奖(Best of Breed) 啡色 第二最佳品种奖(Second Best of Breed) 橙色 最佳冠军猫(Best Champion) 紫色

4. 家猫组(Household Pet) 非CFA注册的猫儿,包括幼猫及成猫,最低参赛年龄为四个月;而八个月或以上的家猫必须已绝育,方可参赛。 家猫组的比赛最为简单,没有特定的外观标准,因此不同品种会一起比赛。

评判会以参赛猫的健康情况、状态及表现评分。

而家猫组的Merit Award 彩带则是红白双间色。

以上所介绍的小资料,希望令大家对CFA猫展有进一步的了解,日后在欣赏猫咪余,亦同时享受评选之过程。

注: 赛制上,CAA和CFA最大的区别就是在进行完最低一级评选后,黑色与白色奖条所属意义不同:CAA的黑条代表同小组中的毛色第一,白条代表同小组中的毛色第二。而CFA中,黑条代表整个同颜色组中(包括所有小组,例如公开组,冠军组等)综合第一,白条代表综合第二。

国际爱猫联合会(The Cat Fanciers’ Association, Inc. - CFA)已经制定了一个程序以允许那些不符合CFA标准注册要求的猫只可以被CFA记录以期建立一个品系。该系统适用于新品种的猫只,也适用于那些可能不满足通常注册要求的CFA已经承认的品种的猫只,如:提交其他协会的注册证书。

CFA提供这一新的服务,称作猫只血统跟踪服务(Cat’s Ancestral Tracking Service 简称CATS),以作为常规品种注册的补充。加入CATS意味接受一个猫只血统和猫只后代的精确记录服务。目的是为猫只和它的后代建立一个血统史。可期望的结果是经过足够代数的记录(代数的要求与常规该品种的要求一致)允许可以被接受的品系进入CFA的标准注册档案。

在该系统记录的猫只将不会被授予CFA注册证书,并且不保证进入CFA常规注册的接纳或品种承认,也不符合CFA的参赛标准。所有CATS和标准注册的猫只交配的后代将被要求满足常规的CFA注册要求。

以下情形的猫只可以被列入与常规系统完全独立的CATS数据库。其他情况将被单独考虑。

1) 被承认的品种,但不满足CFA注册的血统代数要求,比如暹逻猫或阿比西尼亚猫的已知和注册背景少于8代。

2) 被承认的品种,但没有血统记录,比如猫只存在于或来自于爱好发展中的国家,那里没有注册机构来记录猫只的历史,因此也不能提供标准注册所需的血统证书。

3) 被承认的品种来自当前不被CFA认可可以交换注册的组织(ICE,ACE,UFO,等)。

4) 不被CFA承认但其他协会承认的品种,比如澳大利亚雾猫(Australian Mist), 伯米拉猫(Burmillas)等。

5) 当前不被CFA承认,也不被其他协会承认的品种。

6) 由于品种和/或颜色在经历上的发现不符合CFA注册要求。

请注意:CATS系统的建立不是为了记录已经去势的宠物或猫的。创建CATS是为了让希望通过记录每一世代永久保存一个特别的血系,最终让将来的后代被接纳并达到繁育和展出的目的繁育者来使用的。它是为那些希望通过这些必要步骤记录几代现存的猫只血系的人设计的。非繁育级宠物的主人通过该计划记录他的猫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该服务的费用如下:

每只猫10美元.

只有单只猫将被允许记录在CATS系统中。不能为整窝小猫使用标准整胎申请程序来申请记录。

可以通过CFA办事处取得必要的CATS记录用表格。全部档案(血统等, 证明信,或进口文件,如果有的话)的影印件需要和申请一并提交,必须由申请人签字并注明日期。至少附一张彩色照片,这将成为这只猫的永久性档案并不能归还。

猫只从CATS转入CFA标准注册系统,每只20美元。

当猫只已经达到标准注册条件时,猫只并不会自动被转换到CFA的标准注册系统里。转换需要猫只的主人提出申请。申请应该以书面形式并且交回CATS证书并缴纳申请费用。

申请您的猫只进入CATS系统,请联络以下人员并提出您的要求。一并提交您的姓名和通信地址及您的申请表格。您也可以从CFA的主页上下载表格。

颜色滤波阵列

CFA(color filter array)颜色滤波阵列,是一种颜色滤波的综合体,它可以去除光谱中的一些成分,使每个像素只保留一个颜色成分,用在数码相机CCD传感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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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6: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