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
释义 | 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其评比;负责全市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结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综合协调处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市精神文明建设各类规划、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落实。 二、按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协调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文明办的重大活动协调和对外联络、交流、接待工作。 三、协助各市、区及相关处室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果,协助主要领导协调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工作。 四、协助相关处室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重要工作,协助起草领导重要讲话,负责部门重要文稿工作。 五、负责文明办内部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做好领导及相关处室的业务运行服务工作。 六、掌握工作动态,负责文明办工作简报编发,做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及重要新闻宣传工作。 七、积极推进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八、负责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创建活动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规划及相关创建标准。 二、加强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开展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申报工作,做好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申报工作;做好苏州市级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评比表彰工作。 四、指导各市、区和各部门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小区)等的创建评比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交通工程”等项创建工作。 五、组织开展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小区)培训工作。 六、积极参与开展“消费放心城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 七、做好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市文明办要求的其它创建工作。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精神及要求,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负责检查督促《苏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实事工程的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网络,完善运行机制。 五、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先进典型经验。 六、负责牵头做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 七、负责编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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