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
释义 | 英文: Treaty of Friendship,Cooperation and Mutual Assis- tance between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and the Democratic People’sRepub- lic of Korea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1961年7月6日在莫斯科签订,同年9月10日生效,有效期10年。如在期满前一年缔约双方均未提出废除,则继续有效5年。至1991年,条约有效期已自动顺延5次。该约包括序言和6条正文。 主要内容有:缔约任何一方遭受任何国家或国家联盟的武装进攻而处于战争状态时,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双方保证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也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联盟和行动;双方对涉及两国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彼此协商;双方保证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发展和加强两国间经济和文化联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援助。该条约的签订,使苏朝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对稳定朝鲜半岛局势起到一定作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