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 |
释义 |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成立于2008年。四川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始于1946年川北大学设档案员,建国后至80年代初设立专职档案员。1983年成立综合档案室,先隶属党办,后改属校办。2008年6月组建档案馆,负责全校各部门档案立卷、保管、查阅等工作。现有工作人员6人,馆舍面积600平方米,档案柜166个,计算机6台、空调机1台、打印机3台、复印机1台等。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现有馆藏档案5万卷,包括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出版、仪器设备、基本建设、财会、外事、声像和实物档案等12类,分为建国前川北大学、建国后至今四川师范大学、草堂校区(原四川省煤炭干部管理学院)3个档案全宗。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门立卷归档制度。(1)主管校长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馆馆长(副馆长)负责日常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各单位的立卷工作。(2)学校设档案馆,配置若干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校档案的征集、整理、加工、开发、利用等工作。(3)各部处室、内设二级学院和各非内设二级学院的档案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并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同时,各立卷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1-2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全校现设有立卷单位53个,每个立卷单位配备了1-2名兼职档案员,基本上形成了以档案馆为中心的档案工作运行机制,并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征集、立卷、保管、查阅、保密等规章制度(即《档案馆工作人员职责》、《部门立卷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 2005年以来,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利用“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部分档案的计算机录入、管理。近期在做好全校档案日常保管利用的同时,正加紧档案回溯建库、建立网站、人员调整等工作,积极迎接明年省级评估达标检查。 目前,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全体员工和53个立卷单位兼职档案员正以锐意改革,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和“藏用结合,重在建设”的办馆理念,以新馆搬迁和迎接省级评估达标为契机,争创馆藏特色鲜明、管理手段先进、服务效果好的高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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