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 |
释义 | 一、性质和宗旨 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是根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宣传行业的管理和自律,促进四川法制宣传事业繁荣发展,经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由法制宣传团体、法制新闻媒体、法制宣传工作者及法制新闻工作者自愿联合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由四川省司法厅主管。其宗旨是:团结全省法制宣传工作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和推动法制宣传理论的研究和法制宣传业务的开展,促进法制宣传事业的繁荣,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二、业务范围 (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 对法制宣传工作者进行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 (三) 协助国家各部委开展对全省行业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 (四) 组织交流法制新闻工作的经验; (五) 评选优秀法制宣传作品(节目); (六) 开展法制宣传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七) 指导法制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八) 对法制宣传工作者进行培训; (九) 维护法制宣传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 开展区域性和国际地区间法制宣传工作交流活动; (十一) 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法定代表人 扈小菁(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四、会员数量 现有单位会员23个,个人会员27人。 五、本会地址 成都市上翔街24号,省司法厅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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