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舜陵记 |
释义 | 作品概况作品名称:舜陵记 创作年代:明代 作者:曾鹤龄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有虞氏为万世所宗之圣[1],而其死与葬,皆有可疑。《书》言岁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则南岳者,巡狩所不过也。今舜陵乃在九疑,去南岳千有余里,此其可疑一也。《史》言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今苍梧在广西域内,去九疑又数百里,此其可疑二也。《孟子》言舜卒于鸣条[2]。鸣条在东方夷服[3],今不闻有舜冢。夫孟子去古尚未远,而传闻未免谬误,何况后代,此其可疑三也。《书》言舜三十征庸[4],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5],则其在位通八十年[6],未尝释去。而《零陵郡志》载道家书言舜厌治天下,修道于九疑,后遂仙去,此其可疑四也。《艺文志》又载,蔡邕九疑出碑铭,言舜尸解升天[7]。夫他人妄诞之说,犹不足怪;邕号知言而亦为之,此其可疑五也。 疑者既多,而解之者卒无的论[8]。以予观之,舜南巡狩至于南岳,其或又幸九疑[9],遂崩而葬其地,故历代相传,有冢可证也。若苍梧,或者当时隶今零陵郡亦未可知,志不可考。追鸣条是否?不必辨,然亦谓之卒,未尝言仙去。以《书》、《史》、《孟子》明之,则道家蔡邕之说,其谬妄见矣。圣人之心,大公至正[10],未始一日忘天下。初,岂有修道仙化之事也?为此说者,侮圣人孰甚焉! 九疑山虽在古零陵,实今宁远县南五十里,辽敻幽绝[11],人迹所罕至,故凡来祀者,礼成即去,皆不暇刻石志其事,独我朝太祖皇帝,御制祭文二道[12],刻著于碑,盖人民祗承加谨故也[13]。今年,予奉命来祭,既毕,宁远县令曰:“不可无记。”遂记之曰:“皇帝遣翰林院修撰,臣曾鹤龄致祭于帝舜有虞氏,实宣德元年二月十一日也[14]。其所告,则即位改元之事[15]。其所赍[16],则香币、祝支宝钞二百锭。其礼,则用大牢[17]。其祭之日,则四月庚辰。其陪祭官,则宁远县令刘童、道州学正郑孟良。其执事[18],则县学生之才者。其护祭[19],则宁远卫千户李荣[20]。” 夫惟智者不惑,然世之智者盖少,予因记祭祀之事,遂先列其疑于前而并释之,俾后观者知古之圣人生而必死[21],而不惑于修道仙化之说,而其冢固有所在。凡不祀者,不失其实,且知所祀之意:为尊其道,非为其仙灵[22]。如予之奉制为此行是也[23]。 作品注释[1]有虞氏:古舜帝,姚姓,初居畎亩之中,能曲尽孝道,受居民拥戴。三十岁时,被帝尧举用开始摄政。他巡行四方,消灭了鲧、共工、驩兜、三苗等四凶,选拔才德之士,遂天下大治。摄政三十年,尧死,舜受禅正式即帝位。天下号“有虞氏”,其号“舜”,史称“虞舜”。宗:尊敬,宗仰,崇拜。班固《离骚序》:“其文宏博雅丽,为辞赋宗。”圣:至尊无上之称,为尊称帝王之词。 [2]卒(zú):大夫死叫卒,年老寿终亦叫卒,后为死亡的通称。鸣条:地名,在河南开封市附近。 [3]东方:《孟子·离娄》说“舜生于诸冯(山东诸城),……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言舜居住地在东方。夷服:《周礼·夏官》:“又其外五百里,曰夷服。”夷,谓其在夷狄中(古代时以夷狄称未开化之民族,东为夷,南为蛮,西为戎,北为狄。);服,谓服事天子。 [4]征庸:征召作官,言开始被起用。舜曾耕于历山,三十岁时,尧举他为辅。 [5]陟方:巡狩。陟(zhì),升,登。孔传:“方,道也,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狩,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疏:“升道,谓乘道而行也。天子之行,必是巡其所守之国,故通以巡狩为名。” [6]通:总也,共也。《礼记·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后汉书·来历传》:“属通谏何言。”注:“通犹共也。” [7]尸解:道家语,谓遗其形骸而仙去。《后汉书·王和平传》:“后弟子夏荣言其尸解。”注:“尸解者,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 [8]的论:正确的结论。的(dì):真确。 [9]幸:指帝王驾临。 [10]大公至正:谓德高贤明,一心为国,有正气而无私心。 [11]辽敻(xiòng):遥远。敻:通“迥”,长远。 [12]御制:凡天子所行之事皆为御。御制祭文,指朱元璋所撰写的祭文。二道:二篇。道,量词。 [13]祗承加谨:此句言国富民安,四海承平。祗(zhī),恭敬。加,增益,更加。谨,谨慎端行。盖:连词,大概、由于。表示申明原因。 [14]实:是也,通“寔”。宣德元年:指1426年,甲子为丙午年。 [15]即位改元之事:指明宣宗朱瞻基即位后改元宣德之事。 [16]赍(jī):付,谓以物送人。 [17]大牢:牢,祭祀用的牺牲。古代帝王、诸侯祭祀社稷时,牛、羊、豕三牲全备为“大牢”,又称“太牢”,为最隆重的礼仪。 [18]执事:指侍从左右供使令的人员。 [19]护祭:主持祭祀的人。 [20]卫千户:明代京师和各地皆设卫所,数府设卫(统兵5600人),一府设所(统兵1120人)。千户所统隶于卫。千户为一所的长官。 [21]俾(bǐ):使,使之达到某种效果。后观者:指后来观瞻祭祀的人,犹言后来人,后辈。 [22]仙灵:仙、神。长生为仙,天神为灵。 [23]奉制:遵奉皇帝的命令。 作品赏析该文选自《永州府志》。1426年(明宣宗宣德元年)春,翰林院修撰曾鹤龄奉皇帝派遣往宁远舜帝陵致祭,并写下了这篇文章。舜帝为万世所宗之圣,历朝有不少名公巨卿在祭舜时往往进行不着边际的歌颂,留下了许多公式化的冗文或碑刻。曾鹤龄不落前人窠臼,在该文中一扫肤泛虚饰的官样文章之气。开篇别开生面,对于舜帝的死与葬罗列五点质疑。接着用无可辩驳的事实释疑,力排众说,肯定舜帝葬于九疑而有冢为证。言之凿凿,说理透辟,令人不能不信。在此基础上才写祭祀一事,是该文不可或缺的要义。最后提出“古之圣人生而必死”的真知灼见,进而批判了“修道仙化”的异端邪说,态度明朗,措辞尖锐,极具进步意义。全篇时而叙事,时而议论,笔势纵放,表面上信手拈来,流于零乱,但实际上无一不与求实、尊道相关。形散而神凝,表现出了新奇之意。 作者简介曾鹤龄(1383—1441),字延年,北宋农学家曾安止后裔。自幼聪敏异常,自觉刻苦钻研。1405年(永乐三年)与其兄曾椿龄一同考中举人,第二年本拟一道进京会试,但考虑到父母年迈,身体欠佳,曾鹤龄放心不下,便主动留下来侍候父母,放弃赴京参考的机会。其兄曾椿龄考中进士不久,得病不起,英年早逝。1421年(永乐十九年)会试,曾鹤龄状元及第,后历任翰林院修撰、侍讲,官至侍读学士、奉训大夫。参与编修《成祖实录》、《仁宗实录》、《宣宗实录》,实心任事,屡受嘉奖。他为人坦荡直率,事亲至孝,持身严谨。供职翰林院达20年之久,在文学上颇有成就,“文章之美,中外称之”。著有《松臞集》二十八卷,存目于《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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