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 |
释义 | 根据《遵义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0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遵府发〔2010〕9号)以及遵义市审计工作会议和赤水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 一、财政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地税部门2009年税收完成情况,本级国库办理2009年度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进行审计,以促进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秩序,深化对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重点关注中央扩内需项目资金的分配、划拨等情况,本级预算支出中的不规范、不合理、不真实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为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出积极的建议意见。2010年5月20日以前完成。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部门依法理财能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规定,揭露虚报冒领、转移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有针对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对市环境保护局、市民宗局等两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2010年7月底以前完成。 (三)财政决算审计。以促进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维护国家政令统一为目标,重点揭露在决算编制中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检查有无截留、隐瞒上级收入,以及挤占挪用上级补助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规范财政行为。具体对天台镇、长沙镇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 二、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揭示和反映落实国家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资金分配分散、使用效益不高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具体对中央扩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审计调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2009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执行情况、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09年度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实施审计。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 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以促进加强工程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为目标,对重点建设项目采取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大损失浪费、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具体对殡仪馆建设项目、“三心一馆一院”建设项目、市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四洞沟旅游环线公路建设项目等进行跟踪监督,开展审计调查;对文化中学校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水特有鱼类增殖放流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2010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有重点、有质量地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违法违纪违规及失责问题予以揭示和反映,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对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民宗局局长、长沙镇镇长、天台镇镇长等四位同志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 五、积极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交办,积极主动地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重点工作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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