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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赤水市2009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方案
释义

2009年“十一”黄金周正值举国上下共庆祖国成立60周年之际,预计此次“十一”黄金周游客数量将较去年同期约增长30%,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对于推动我市旅游市场长足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扎实抓好“十一”期间的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来赤游客能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舒心的假日。

2009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十一”黄金周正值举国上下共庆祖国成立60周年之际,预计此次“十一”黄金周游客数量将较去年同期约增长30%,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对于推动我市旅游市场长足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扎实抓好“十一”期间的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来赤游客能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舒心的假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动员。

成立赤水市2009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朝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徐绍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何汝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蔡春江 市风管局副局长

宋秋萍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杨苇亦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明高 市监察局局长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

王学平 市交通局局长

张清平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

艾吉星 市建设局党组书记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长

周山荣 市林业局局长

吴洪英 市环保局局长

罗洪荣 市卫生局局长

洪启后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柳青勇 市经贸局局长

熊明书 市工商局局长

肖立新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

赵新跃 市质监局局长

钟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大队队长

刘 鑫 市国土局副局长

郭 川 团市委副书记

罗天虎 市气象局副局长

唐 轶 市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军 文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峰 金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金山 复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 水 大同镇人民政府镇长

严本涛 葫市镇党委副书记

祁联锋 元厚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文杰 宝源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维伦 两河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淑梅 丙安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假日办公室(市旅游局),负责日常工作,宋秋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春平、张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旅游部门。统筹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旅游协调工作,强化监管和统筹安排工作机制。负责抓好黄金周旅游统计和旅游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受理和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旅游投诉;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和行业监管工作;统筹调度黄金周期间全市各宾馆酒店、乡村旅社的客房,必要时负责协调学校、医院、洗浴场所等单位解决游客住宿问题,全力保证“不让一名游客露宿街头”;督促旅游企业加派人员做好景区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特别对景区厕所、游步道、观景平台等重点区域卫生实行重点监管。协调组织旅游企业、移动公司、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在元厚南大门、赤水大桥头和甲子口处设立旅游咨询站,为来赤游客提供咨询、宣传、服务工作。(责任人:宋秋萍)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各乡镇派出所警力,落实景区公共安全的属地包保责任,在重点景区增配必要的武警力量,强化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组织消防警力,在黄金周前牵头组织对全市各大小住宿接待场所的消防及其他特种公共设施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消防隐患,切实加强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对景区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组织交警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各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秩序维护、交通保障等工作,为游客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组织交警制定道路畅通工作方案,在主要交通路口和重点景区配置必要的警力,做好旅游交通导向指引和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交通引导、通行保畅、车辆停靠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城区、电力宾馆至赤水大瀑布景区大门、孔滩桥至四洞沟景区大门及各景区停车场的交通疏导。并强化对本地上路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查病车、黑车上路,严禁超速、超载、无证行驶和酒后驾驶,确保旅游交通安全。(责任人:陈小猛、钟刚)

4、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公路通行安全和黄金周旅游运力保障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参与运送游客车辆的性能状况进行检查,核查旅游热点线路交通运力及通达情况,加强交通运营秩序管理,搞好运力调配,保障道路通畅,特别是对金沙街道占道问题进行清理;切实做好通往各景区道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对景区道路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牌,确保景区道路畅通、安全。要及时将旅游交通畅通情况和运力分布情况反馈假日办。(责任人:王学平)

5、卫生部门。牵头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和饮食安全工作。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对各宾馆酒店、饮食摊点、乡村旅馆等的餐饮、食品卫生大检查,全面整顿接待餐饮卫生环境,杜绝包括野生菌在内的一切安全性不强的食品上桌;以甲型H1N1流感输入防控工作为重点,制定专门的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相关防控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在主要景区(点)设立临时医疗救助站和医疗急救中心,及时为游客提供医疗及救治服务,确保节日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责任人:罗洪荣)

6、城管部门。在黄金周前协调抓好全市特别是沿河、沿公路、沿景区的“三沿”整脏治乱工作的督查,确保城区和“三沿”环境卫生;大力整治和规范夜宵摊点;在节前做好城区相关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主要街道、重点活动场所的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和水电保障。要督促三个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要配合交警部门抓好城区内游客车辆的停放服务,特别是对各大酒店附近必须制定出可行性方案解决游客停车问题,为游客建立一个“温馨赤水”。(责任人:张清平)

7、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十一”黄金周前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要牵头抓好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防踩踏、防坠落、防火灾、防食物中毒等工作。二是要加强对旅游车辆、观光车、漂流艇、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要督促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四是配合交通部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负责“十一”黄金周期间指导、监督相关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抓好整改。(责任人:李中秋)

8、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旅游企业加强对景区内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清除隐患,严防死守森林火灾发生;落实专人负责森防监控工作,派专人对重点防火部位、地段严防死守,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就地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疏导游客,确保游客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责任人:周山荣)

9、国土部门。负责督导旅游企业和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节前开展一次地质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加强对赤水大瀑布景区大门处、燕子岩景区等地质灾害易发部位进行重点监管,督导旅游企业做好相关地质险情的预警预报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责任人:刘 鑫)

11、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区和景区外围流浪人员的收留工作。(责任人:何 健)

12、环保部门。负责抓好黄金周期间的环境质量监控和环境信息发布,在节前开展一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制定完善相关的环境应急处理措施,确保黄金周期间的环境安全。(责任人:吴洪英)

13、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旅行社、景区、宾馆饭店、购物场所、餐饮等相关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欺客、宰客、零负团费等现象。会同旅游、物价等相关部门处理因旅游企业不当经营行为导致的旅游投诉事件,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责任人:熊明书)

14、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旅游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景区观光车的监管,对观光车实行动态检查;抓好旅游接待单位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确保诸如电梯等特种公共设备安全有效运行。(责任人:赵新跃)

15、经贸部门。负责确保节假日正常供电、供气、供油和旅游商品的安全供给。(责任人:柳青勇)

16、物价部门。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餐饮、住宿、娱乐、车票等方面的价格管理和检查。会同工商部门严查宾馆酒店及旅游企业哄抬物价等行为。(责任人:肖立新)

17、文体广电部门。组织市内宣传媒体做好黄金周期间的气象、通行等旅游服务信息发布,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的服务监管;组织景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好国庆庆典活动,丰富游客的娱乐生活。(责任人:洪启后)

18、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做好假日期间气象信息的发布,为游客出行做好气象服务。(责任人:罗天虎)

19、团市委。负责配合旅游部门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各景区(点)为游客做好服务工作和我市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责任人:郭 川)

20、街道办事处和景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一是对景区保安、保畅实行属地负责,具体抓好辖区内旅游秩序、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安全等工作;二是负责协调解决黄金周期间游客用餐难的问题,协调组织辖区内的餐饮业主向游客提供必要的快餐食品;三是责辖区内的整脏治乱工作,特别对占用街道、公路、游道摆摊设点、垃圾堆放等进行重点整治。要在有条件的区域划定临时停车位,积极帮助旅游企业协调群众支持景区公路沿线的停车及车辆管理工作。大同镇、葫市镇、两河口乡在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对通往景区主要公路的农用车辆、货运车辆实行限时通行,全面保障旅游交通秩序;四是要切实做好群工工作,营造一个欢乐、和谐的“十一”黄金周。

21、市效能监察办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参加,组建黄金周旅游接待服务专项工作督查组,对以上单位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赤水旅游形象的,视其影响程度对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三、切实加强“十一” 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一)各地各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如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提前安排和及时完成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市内各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各类娱乐场所、景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要深排细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地域管辖职责,认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等级程度和规定程序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措施抢救,并对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维稳工作,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苦难,对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要实行监控管理,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二)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预警防范工作。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一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各旅游景区要对游客密集场所、景区停车场、景区内餐饮场所、住宿场所、游步道、观景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假日期间做到重点部位(如赤水大瀑布、燕子岩、桫椤景区内易发生滑坡的点)专人负责,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旅游车辆(观光车)的检查维护、旅游道路(步游道)的标志警示工作,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人员部署,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对旅游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四是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视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推广旅游保险,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努力化解出境旅游风险。

四、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旅游企业要以“游客满意在赤水”为宗旨,结合“十一”假日旅游准备工作的开展,全面检查,整改我市旅游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市假日办协调解决,使今年“十一”黄金周成为游客满意的黄金周。一是市假日办实行片区负责制,安排专人在黄金周期间在景区现场办公,负责协调当地人民政府、旅游景区,及时、迅速解决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理游客投诉,现场解决游客困难,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旅游环境。二是要加强协作。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部门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和行业之间的协作联动方式,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保障旅游出行、参观游览、餐饮住宿等重点环节有序运行。三是要加强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发挥旅游咨询服务站(中心)网络的作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的特殊优势,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旅游信息网络,满足游客出游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要创新方式,采用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开通咨询电话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强直接面向游客的消费提示和出行信息服务。四要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力,加强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休闲生活方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出行,宣传一线职工辛勤劳动、热诚服务的精神风貌。

五、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我市作为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十一”黄金周要继续以严谨、科学、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统计信息,确保统计上报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

各旅游景区(点)要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统计信息上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种信息。10月1日至10月8日,各旅游景区(点)要在每日17点(北京时间,下同)以前,书面向市假日办公室报送本景区景点当日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和总体旅游市场情况(特别是旅游安全情况)。市假日办公室于10月8日下午16点前将全市“十一”黄金周期间(8天)各宾馆、饭店、景区(点)等的接待人次和旅游收入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市人民政府。

六、认真做好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安排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对发生的安全问题不漏报、误报、瞒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认真抓好旅游投诉工作,对外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的投诉,保证“十一”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旅游接待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于9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方案、值班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带班领导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市假日办公室。(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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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1:03:47